: 內政部說明,針對一定年收入以下,原始貸款總額一定金額以下的中低薪房貸族,對象是
: 已經有貸款的人,而不是未來要買房子的人。資格基準日是民國112年2月28日,撥付方式
: 為申請核定後一次撥付,每戶新台幣3萬元。
: 至於資格部分,內政部說,僅有一筆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名下持有房屋一戶以內、
: 110年家戶所得合計於120萬元以內;原始核貸金額台北市850萬元(總價約1200萬元)以
: 下,其他縣市為700萬元(總價約1000萬元)以下。
: 心得:
等等
有沒有人覺得這草案的金額設定怪怪的
https://i.imgur.com/bCzZAw3.jpg
台北市850萬元(總價約1200萬元)以下
其他縣市為700萬元(總價約1000萬元)
這是預設頭期款是房價三成嗎?
但一般頭期款是兩成為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