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老實說吧 實坪制打到很多人的利益痛點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3-01-05 16:01:03
※ 引述《Max11 (從來沒有)》之銘言:
: 實坪制的真正意義,是指你的建物權狀面積只有主建物,其他車位、公設、附屬建物?
: 都不列入權狀面積,這樣才是真正的實坪制。
民法 758
不動產物權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民法799
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各類定義都在這一條
其中共有部分的區分持有比率就是專用面積跟總專用面積的比率,專有部分跟共有部分權利不得分離移轉
所以公設不是不能移轉,是不能獨立於專用部分之外移轉
: 並不是說把各自坪數列出來而已,實坪,這個實的意思,就是屋主擁有真實所有權
: 的坪數。
: 如果要推實坪制,就要拿掉公設是持分和共有的概念,什麼車位、公設,
: 屋主只有使用權,政府可以把公設和車位面積算進去一起課房屋稅,
: 但權狀面積是只列入主建物。
: 現在權狀上的公設,是共有部分,但銀行就算全部所有權人都同意,也不可能
所有權跟使用權,法規上有定義
: 讓你只拿公設去跟銀行做持分貸款,所以公設其實本質不是產權,是使用權,
: 但是我們現在權狀,是把公設當作產權登記的。
民法上還是視為產權,共有產權
作者: yytseng (yytseng)   2023-01-05 16:04:00
房屋登記的總面積是人民財產受憲法保障的,不能更改那些實坪仔只想製造實坪會降價的幻覺從中得利而已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3-01-05 16:06:00
很多人有點誤會的地方是,海外的「公設」其實所有權也是不動產業主的並不是什麼五四三對象,只是管理權由業主委員會負責,有些國家甚至可以讓業主委員會拿公設來貸款
作者: ice1015 (ICE)   2023-01-05 16:21:00
公設不在產權裡,而是在別人身上,這問題我看過。之前版上也有人來問,門口是地主的,地主不開心把路封了,並收取高額租金,還問能不能告地主,結果被砲到刪文。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3-01-05 16:24:00
區分所有的共有區域概念其實跟樓上你的案例不同
作者: i386 (i386 cpu)   2023-01-05 16:26:00
ice講的狀況,比較會發生在鄉下透天上吧,就門前馬路或是門口畸零地是別人的,然後地主在他的產權上擺東西擋住你出入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3-01-05 16:27:00
實務上是不能禁止區分所有權人使用共有區域的權利的。所以才會有住戶沒繳管理費,委員會不給搭電梯但敗訴的案例
作者: ice1015 (ICE)   2023-01-05 16:37:00
對,我用詞錯誤,應該是門口道路根本不是自家的。你以為它是公設,但它實際是私人產權。但上一篇要求只列主建實坪,他就只想付主建的錢,但是附屬建物他沒有產權但是有使用權(笑)我覺得可以用我講的案例去解釋喔。他沒有所有權,所以並不是H2大講的所有權人。他只是使用權人。
作者: i386 (i386 cpu)   2023-01-05 16:43:00
鄉下有些地方你以為是道路,但可能是未徵收的都市計畫道路然後這些道路可能連既成道路都不算,產權都還在地主手上.像我家透天如果要賣的話,就要連同門口道路的土地持分一起賣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3-01-05 16:47:00
台灣不動產是登記制,既然真的有共有空間存在,就不可能不登記啊啊實際上,也就是登記一個比率數字而已我還是覺得要搞向國外一樣都是看主建物坪數,那很簡單,改廣告規則就好了動到登記制度根本沒有意義
作者: jfw616 (jj)   2023-01-05 16:51:00
國外其實一坪多少,就是把公設比算進房屋成本..
作者: ice1015 (ICE)   2023-01-05 16:51:00
搞到最後其實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早付晚付而已。像國外管理委員會,每年快接近1%的管理費,妖壽……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3-01-05 16:54:00
如果持分都沒有的話 通過就可以收租 然後不給租就是法拍房子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3-01-05 16:58:00
什麼叫做國外一坪就是多少?國外也是看總價你一直拘泥在一坪應該多少錢,這個只用來比價,根本不是實坪制台灣的管理費其實也在上升,要做好管理,錢是不可少。朱是台灣人這個觀念還不夠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3-01-05 17:00:00
大樓 公設 英文 apartments utility公共設施Public facilities大樓這種根本英文內都沒public 的概念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3-01-05 17:01:00
業主委員會收了這些錢就要負責大樓共用部分修繕維護,其實很合理。
作者: ice1015 (ICE)   2023-01-05 18:06:00
這篇起頭人是下戽哥,看看這篇#1Yd2dSEX (home-sale)。他去年6月發完後政府開始狂推租屋補助,連包租代管的都能申請,然後房租就…ㄎㄎ。現在推這篇,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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