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am193431 (d83n3n3)》之銘言:
: RC年限50年是,加強磚35年是“會計帳”上的年限,來源是我們政府定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
: 表。
: 很多人看名稱理所當然覺的這就是實際耐用年限。
這個說法是錯的, 不要一再重複
之所以建築物的耐用年數會強調50年
還有更根本的原因
是因為建築法規的防震標準是採能耐50年超越機率10%強震為最低合格標準(防震乙級)
簡單講, 你的建築物如果沒有特別強調防震, 也沒有特別偷工減料
就是符合最低標準的話
那理論上在50年內遇到夠大的能導致房屋全毀或半毀的地震的機率是10%
而在不同地區, 地震的強度跟頻率不同
在台灣不同地區, 所謂50年超越機率10%強震, 大致上介於0.23~0.33G之間
你的房屋必須要在50年內有能力抗防這樣的地震, 才算符合標準
當然這是最低標準, 大部分房屋若沒有特別標榜耐震
那實際防震係數, 應該都是介於50年超越機率10%跟50年超越機率2%之間
這大約是0.23~0.4G
特別標榜防震的話, 那就是會高於50年超越機率2%, 0.4G以上
但無論如何, 我們的建築安全法規就是圍繞50這個數字在設計的
這就是為什麼稅法上, RC以上結構的耐用年數是訂50年
你的說法是倒果為因的錯誤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