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所住之屋在老婆名下,貸款額約剩一千萬左右
因著近來房價有漲,想轉增貸購入四房大樓
當然增貸出的金額會先處理,不會直接進履保
大約算了一下,四房頭期約五百萬左右
而目前自住屋市價依附近相似物件實價登錄來看,約兩千左右
預計若向銀行提出增貸,銀行若鑑價兩千
應可貸出八成,約一千六左右(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正確)
一千六償還原有貸款後,剩下錢當四房頭期有餘
買下四房後,再背四房的貸款
但遇到問題是,這樣負債比是否能通過而讓銀行願意借款?
我自己名下有一房,也在貸款中,貸款額約八百
目前出租中,出租金應可當收入金流計算
夫妻工作年收約兩百左右,會再加入租金收入,妻有公教身份
想請問版友們,這樣的操作會遇到什麼問題嗎?
或是有更好的方式可以建議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