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買方簽約後以懷疑漏水拖尾款

作者: sunhear   2022-07-08 19:15:42
不好意思情況是這樣
我舊房是4樓公寓無加蓋,頂樓有鋪隔熱墊
買方在簽約時有看到後陽台有滲漏水痕
我當時有折讓1萬多切結所以順利簽約
契約有寫依原屋況交屋還送傢俱
結果上週驗屋說看到前陽台疑似滲漏水
仲介去看判定只是頂樓排水孔阻塞
我後來找油漆師傅估價局部加強防水
前後陽台頂樓大約6坪可以2萬初搞定
我想乾脆協調買方退還折讓金我來處理
結果買方不願意退還
還要求重鋪防水20萬要我幫忙出錢
我覺得太過份所以乾脆不理會
一切按照契約走
我想問:
1.我有誠實揭露屋況,買方接受簽約
也有強調原屋況交屋,現階段我是否直接不予理會要求按照契約付款就好?
2.真的瑕疵擔保期間漏水,我可以用我自己的修繕方式保證半年不再漏水就好(當然還是
會以保證1年以上去做)?
謝謝
作者: blowingwind (飄逝的風)   2022-07-08 19:38:00
前陽台不是後來驗屋才發現的嗎?...
作者: wiggyc (tranquility)   2022-07-08 19:40:00
你自己全部修好,半年保證就好,剩下的按合約交屋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22-07-08 19:52:00
給他拖呀,超過時間延罰錢
作者: sunhear   2022-07-08 20:08:00
前陽台是當初看屋時就存在的
作者: single7631   2022-07-08 20:20:00
做個防漏保固個一兩年就人至義盡。對方要鬧頂多主張屋況瑕疵,就算到調解委員會也是叫你修好而已,你還能反主張你已經善盡屋主義務,但他還惡意拖款跟他要求滯那金。
作者: kei1823 (JusTin)   2022-07-08 20:50:00
契約原屋況交屋不是等於無敵條款了嗎?
作者: panted (桃園古錐潘)   2022-07-08 21:06:00
後陽台已經寫在契約內,所以漏水賣房可以不理,前陽台驗屋有漏水,按照契約走,賣方只要按照自己的意思,修繕到不會漏水,並提供半年保固即可,就算進到調解委員,只要有修繕完成,就一定要交屋,賣方下一步就是請仲介去居中協調,如果買方還是不理會,就是照合約走,然後準備寄存證信函了然後就可以跟買方求償了
作者: MOMO0478 (沒死)   2022-07-08 22:20:00
你修繕 或者給他一點錢 簽所有擔保責任除外我也是遇到這個狀況 我是買方 當初交房前看到滲水 因為外牆滲進來 要修繕要20萬 我就說一人一半 結果賣方說一萬給我 然後要我簽切結書…是當我乞丐嗎..後來就請他修繕 保固五年!
作者: ppnow (no ways)   2022-07-09 00:52:00
之前有一篇去爬爬吧,你根本不用生氣還要開心,他拖就是輸,超過交屋期限你就告他沒收訂金漏水跟交屋是兩碼子事
作者: matsui55 (盡其在我)   2022-07-09 10:24:00
交付前才發現的前陽台漏水修繕後瑕疵擔保應該不是半年還是協商幾萬塊給買方(20是太多)免得囉哩囉嗦的
作者: game1135 (為歡幾何)   2022-07-09 20:45:00
沒有所謂的現況交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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