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老公過世公婆出售名下房產 媳打官司討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2-03-05 01:42:16
1.媒體來源: TVBS新聞網
2.記者署名:林保宏 報導2022/03/04 18:21
3.完整新聞標題:老公過世公婆出售名下房產 媳打官司討遺產2511萬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一名人妻指控,丈夫過世後公婆擅自賣出登記在丈夫名下的房產,她依照繼承人資格
,帶女兒向公婆求償房地市價2511萬多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房產是公婆購買,在先生
4歲時「借名登記」,當時年幼的他不可能自己出錢購買,因此認定房產所有人是公婆,判
決媳婦和孫女敗訴。
法院判決指出,人妻主張,她和先生在2019年6月於美國維吉尼亞州登記結婚,之後返台辦
理結婚登記,婚後育有1女,豈料女兒在2020年5月25日出生,丈夫在2天後卻在美國過世。
事後她調閱亡夫財產資料,其名下不動產竟遭公婆擅自賣出,因此向公婆提告求償房地市價
2511萬多元。
全案經由台北地院審理,公婆主張,該房地借名登記在兒子名下,當時他年僅4歲,根本沒
錢購買,且兒子在6歲時就和他們旅居美國,期間只有短暫回台就醫,兒子長期不在台灣,
因此不清楚房產事情。公婆還說,由於房產是他們夫妻倆使用、管理、出租他人,相關稅款
也是他們繳納,因此認為依照《民法》相關規定,房產並非兒子遺產。
對此,法院審視相關證據資料,房產是在1980年購買,當時兒子的確年僅4歲,明顯無購屋
能力,之後房產長期租給某機械公司,稅款也的確由公婆繳納。加上兒子在1985年出境到美
國後,直到2017年12月10日才首次返台,前後僅短暫回台2次,因此認定公婆主張兒子長年
旅居國外,不可能管理房地,該部分與事實相符,因此判決媳婦和孫女敗訴。
備註:
有幾個常見論點 值得反思
1.有兒女的老人一定比沒兒女的老人過的好?
2.財產不給兒孫繼承給誰?
作者: IS0987 (FQ)   2022-03-05 01:46:00
這有啥好反思= =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2-03-05 01:50:00
兒子早早過世 媳婦不想要盡傳統義務 帶著孫女討傳統紅利是我也寧可捐出去啊
作者: tfct (小尼)   2022-03-05 01:55:00
懂了。可以逆操作借名登記
作者: IS0987 (FQ)   2022-03-05 01:56:00
XD
作者: lovewhite (不回信 勿寄信)   2022-03-05 01:59:00
財產為啥要給兒孫繼承 我全部花完用到死不行嗎
作者: vizjeco (Placebo)   2022-03-05 02:04:00
媳婦真敢XD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2-03-05 02:05:00
板上就有很多空空在規劃他人財產啊
作者: paunch (胖)   2022-03-05 02:08:00
登記在小孩身上的好處是所得稅比較低嗎?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2-03-05 02:31:00
未成年子女所得稅是合併的 主要是想省贈遺稅吧 沒想到
作者: aaboutt (Hybrid正夯)   2022-03-05 02:49:00
這個案例不是這樣省思的。子女小時就送去美國讀書生活就業,30年來只回台灣兩次探望父母,更不用說孫子不會講中文和爺奶像陌生人。這樣根本不像親人吧,比鄰居還不親的媳婦孫女,幹嘛給他們財產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3-05 03:07:00
沒有要給吧 是人家不要臉回來要
作者: jerry1019 (古密斯)   2022-03-05 03:16:00
原來還有討回來的喔??(借名登記)聽過「父母退休,兒子繼承」,然後兒子過世,財產全變媳婦的。然後老媽媽變成家庸地位。這麼慘的..........有解嗎??
作者: ppnow (no ways)   2022-03-05 03:36:00
這法官判的很好啊所有費用都是父母繳,父母經手管理,判父母的財產相對合理
作者: toroiver (偷肉)   2022-03-05 04:58:00
需要反思的是你吧 為什麼財產不是自己花或捐出去 要給子孫大家看自己爸媽或周遭人的爸媽 生小孩 或生兒子真的有比較好嗎 ?比方含飴弄孫 多的是小孩你顧 理念不合 要照女兒/媳婦的要求顧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22-03-05 05:33:00
房子本來就是公婆出錢買的啊媳婦真敢要
作者: Mrlegend (137'5 G0 M375~)   2022-03-05 05:38:00
台女吸血丐
作者: littmann (RR3)   2022-03-05 06:00:00
敗訴剛好,連錢都沒出半分,好意思討
作者: kline (kline)   2022-03-05 06:51:00
法定財產制本來講究的就是婚後夫妻共同打拼的前提下分配房子不是兒子買,夫妻也沒出過錢,當然討不到
作者: mepe1018 (mepe1018)   2022-03-05 07:07:00
所以買房要靠自己,才是自己的~公婆岳父母買的借名也可以收回的錢的源頭哪裡流出來才是重點
作者: Firenzea (firenzea)   2022-03-05 09:49:00
兒子是和爸媽一起移民去美國了啦 回台灣不是探望父母
作者: ethel617 (聆雪)   2022-03-05 11:49:00
老一輩很多都直接登記小孩,結果朋友的孩子結婚後就擅自拿來貸款投資,但他說那是他的地啊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22-03-06 10:51:00
實務上登記小孩的不孝的有99%...遺產稅繳給政府才10%不好嗎?還可以做善事可以讓地方政府準備選舉前兩年拿來發錢發現金超好的
作者: wwsea (大海的語言)   2022-03-06 17:11:00
結婚前的房子本來就不共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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