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幾年前買了一個房子2000萬好了
過了5年經濟變好 上漲15%好了
漲幅不低吧
賣2300萬元。 賺300萬
然後要給房仲6%
也就是138萬元
這比例合理嗎?
莫名其妙嘛
(開放房仲噓我)
引述《brandon56 (brandon)》之銘言:
: 是醬der
: 昨天我跟朋友在竹科附近看房
: 仲介來的時候看到仲介開1A2B其中一台
: 我就跟朋友說:"開那麼好的車, 去年應該房子賣很好?"
: 朋友說:"不只他很好, 去年整個新竹的房仲都很賺"
: "去年認識的房仲年薪都300多萬, 而且還不是資深的"
: "店長級的房仲年薪都800-1000萬了"
: 我三觀有點崩壞了, 是不是別當科技打工仔了?
: 當新竹的房仲年薪就屌打MNRPSGG以外的科技打工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