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ASON0213 (大頭)》之銘言:
大家好,小弟住了30年的鄉下透天厝,今天鄰居整條街莫名都收到了這一份要鑑界的通知
,想請問一下這個是政府例行性的鑑界嗎?因為看他申請人是私人,又寫等4人,鄰居都
在猜會不會是透天前面的路地有佔用到私人地呢?謝謝大家
https://i.imgur.com/17P7Edp.jpg
先說明,鑑界從來沒有什麼「莫名」來的
肯定是有人申請的,而且鑑界是地政事務所最主要的測量類業務
其實這樣的工作每天都在進行,只是可能與你碰巧沒有相關而已
以下說明鑑界小常識與注意事項
Q. 什麼是「鑑界」? 如何申請?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04、205條規定:「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土地複丈
(以下簡稱複丈): 一、因自然增加、浮覆、坍沒、分割、合併、鑑界或變更。」、
「申請複丈,由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向土地所在地登記機關為之。」
簡單說,如果你今天是地主或管理人,只要向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登記機關如未有其
他緣由(詳如212、213條)或違反其他相關法令,登記機關應即協助辦理不得拒絕。
Q. 沒事叫我去幹嘛,又不是我申請的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11條規定:「登記機關受理複丈案件,應予收件,經審查准予
複丈者,隨即排定複丈日期、時間及會同地點,填發土地複丈定期通知書,交付申請
人並通知關係人」
所謂的關係人就是與申請鑑界那塊土地有關的人,也就是「相鄰土地的地主」。
那,叫關係人去幹嘛? 就是去看鑑界過程,讓你知道他跟你的相鄰地界線在哪,維護權益。
Q. 我被通知鑑界了,那我到現場要幹嘛?
看
Q. 我不去看不行膩?
可以,這是個人的自由權益,可自由決定是否行使,但是你沒去就不會瞭解現場情形
如果你佔用別人土地,或是被佔用,大概就是等收到存證信函的時候才會知道
Q. 阿登記機關是不是以為我很閒,都不用上班,想去看就去看
如果沒辦法到場,可以委託其他人代理,鑑界不是結婚,沒有一定要你本人到場
Q. 我去看了,我覺得登記機關都亂測,不如我來測
可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21條規定辦理後續流程,但實務上被推翻的案例可能不到1%。
那些你覺得在亂測的測量員,都是使用專業技術跟儀器在地籍圖上作業的
跟「我感覺。。。」「我記得20年前。。。」「我阿公跟我說。。。」的意識流
拿到檯面上一比較,數據、資料一攤開,我只能說:「證據會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