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第一次接觸這個問題, 有自己先做些功課.
避免出錯, 想向大家請益確認想法是否正確.
1. 父母房屋轉移, 若未來有賣的可能.
想要省稅方的房屋轉移方式, 我的理解如下.
父母在世時購買房屋 > 父母離世繼承 > 父母在世分次贈與(每年共440萬)
請問上述順序正確嗎?
若不正確, 請問順序是什麼呢?
還有其他方法可以省未來買賣的稅金嗎?
2. 家中因兄弟姊妹感情不好, 家中房貸皆由自己幫忙支付.
未來父母離世, 遺囑有表明房屋所有權將由某某繼承.
我的問題是, 其他兄弟姊妹有機會透過法院申告不合理的遺囑嗎?
以上問題是圍繞在怕房子被其他已經離開很久的兄弟姊妹搶走.
目前房子還有房貸250-300左右, 每個月約三萬五左右, 還算可以繳.
為了省稅金有想走買賣這條, 但目前湊不出頭期款.
時間問題, 遲早需要面對房子轉移.
最近開始做功課, 希望大家能給一些意見.
如果有關鍵字能提供給我多做功課, 也很歡迎喔.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