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社會住宅的問題在錢跟土地
錢很簡單舉債就好
美國忽然要賣台灣武器,就有幾千億可買
反正印鈔舉債就能解決
最多就通膨而已
土地????
社會住宅要求蓋市中心
市中心國有地有那麼多???
要跟民間買也不容易
大概除了廢學校跟公園沒別的辦法
再來社會住宅大家都支持
但不要蓋在我家附近
再來就是管理
最開始的社會宅,是要租給弱勢跟邊緣人
這類人有特別容易出問題
在來裝修維護
由於社會宅是政府的,就算給民間租的辦法也一樣
你要裝修可以離開要復原
東西壞了政府的要排看有無經費,自費修抱歉,搬家要復原
就連你裝大金的冷氣只用一年,要送給政府都不可以
民間的屋主修
至於為何管理有問題
社會住宅法規定,守法就是租給這些
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二、特殊境遇家庭。
三、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
四、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
五、六十五歲以上之老人。
六、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七、身心障礙者。
八、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九、原住民。
十、災民。
十一、遊民。
十二、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
十三、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房子新還好舊點,大龍洞國宅。西寧國宅
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