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房屋已非合適傳家寶,為何還一直驚驚漲?

作者: Fujiwarano (???)   2021-08-19 01:31:57
※ 引述《asdfonly (How are you!)》之銘言:
: 實施房地合一稅制後,繼承取得房屋的價值以公告現值計算,因遺產稅法與房地合一稅制未一併考量,導致有懲罰繼承之效
: 也就是市價1000萬房子,繼承者取得後,國稅局認定取得成本為300萬
: 即使平價出售,國稅局也認定你獲利700萬...乘以稅率(看持有年限)
: 立法院也就此議題有討論是否修法??不過也過了那麼多年,似乎還沒有任何動作
: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96532
: 極端的說,某人高高興興買了間房付完錢交屋,沒多久跟上帝喝咖啡去
: 繼承者直接損失7成,以打3折取得(有補破洞解釋函就是跟銀行貸款、高於公告現值、資產債務同一人繼承,則可解套)
: 也就是沒貸款者買房損失最大
: 為何房價還在驚驚漲??難道都不知道這個問題嗎??
: 還是其實有什麼方法可以解套我不知道的想請教高人
我講以前就好
以前解套方式就是 成立法人然後持有多間房子
然後過世後用繼承股權的方式持有
這方法 今年的修正案法人持有部分 出售股權就有補破洞了 科科
講白就是 你各位繼承取得的房子不要想賣阿
賣了國稅局就是要找你分一杯羹
雖然有繼承免稅扣除額1200萬這件事啦
要不就乖乖繳遺贈稅 要不就乖乖繳房地合一稅 給你二選一而已
其實繼承取得的房子 你就乖乖收租拿現金流 或是跟銀行貸款大額套現就好
沒事賣什麼房子?
沒有懲罰繼承阿 是懲罰賣祖產而已XDD
不要賣不就沒事了? 或是用貸款的等同賣給銀行不就好了?
我相信這樣在天上的親人也比較開心吧!?
作者: cka   2021-08-19 02:13:00
現在的稅制的確是鼓勵都不要賣,世世代代傳下去
作者: EarlyInMay (2000-2007)   2021-08-19 03:13:00
有點聽不懂 本來股權繼承也是要角稅不是嗎 哪裡有變化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21-08-19 06:06:00
本來出租與賣祖產的經濟效益可能差不多,只是一個短線一個長線,但是稅制改了之後,賣祖產會被課更多的稅,自然不少人寧願不賣,改賣為租
作者: k798976869 (kk)   2021-08-19 07:56:00
學金庸收租啊 月收幾千萬 祖訓就是只買不賣房地產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21-08-19 11:02:00
租得出去也很好啊 本來就沒必要人人買房不少人是一輩子不吃不喝也買不起的硬要他買買房等於被綁定 是有多執著買房
作者: asdfonly (How are you!)   2021-08-19 11:10:00
看來長期持有房屋,解套方法就是成立法人買房否則不管有無超過遺贈門檻,將來被國稅局認定的價值就是公告現值,若要長期持有出租,用公司名義取得也可報費用開銷,要賣房就以公司轉讓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8-19 19:42:00
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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