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避免新制房地合一稅的最後成交日?

作者: missingmini (just missing)   2021-05-28 19:39:32
這邊想討論一下預售屋換約 vs 房地合一2.0上路的狀況
現在大家是說: 7月2.0上路,把預售屋換約交易
也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
所以投資客若沒有在7月前換約完成,就會被課重稅
但這好像有個盲點: 預售屋換約,就算實際上有賺錢,
但名目上還是可以弄成平轉
建商不一定會管你跟新的承接方之間的交易細節。
你有賺沒賺,他可以不用知道也不想知道。
只要在讓渡書上註明是平轉,那麼這筆交易就是
沒賺錢,也就不會被課到稅。
當然要這樣操作,你跟新買方就要談好,他能接受自己房子
實價登錄被報低,而且以後自己要賣房時繳的稅也比較多~
至於怎麼談到讓新買方能接受,就憑個人本事了
說不定還會遇到不懂的買方,不清楚其中細節,傻傻的接受
所以,如果只要這招就能避掉,那投資客何來壓力?
作者: nathan0200 (nathan)   2021-05-28 19:43:00
沒錯啊事在人為,就不要那天買方不爽跑去檢舉,稅金罰三倍換約投資客根本沒有成本,為了那點稅金犧牲格調..
作者: philip80220 (花)   2021-05-28 19:48:00
誰會願意接受自己的房子被報低,你最聰明其他人都白痴
作者: dracula83183 (dracula)   2021-05-28 19:49:00
何必製造一個未爆彈。不知情的買方,到時候要賣也會知道。檢舉下去就知道痛了。
作者: beebeebee (beebeebee)   2021-05-28 19:51:00
說的大家都是笨蛋一樣
作者: shaddylane (shaddyland)   2021-05-28 19:54:00
其實蠻多人都不繳稅的啊 折讓一點給買方 要買方配合說真的 除了買方去檢舉 不然根本沒辦法檢舉吧我認識的這樣交易換幾間了 買方通常都會願意
作者: z1230456987 (Kai)   2021-05-28 20:12:00
簡直把買方當白痴
作者: echw (哈哈哈)   2021-05-28 20:39:00
對啊對啊都願意 後續再檢舉 你又能怎樣
作者: dnangle4637 (gc lee)   2021-05-28 20:39:00
有過履保就有金流紀錄,看國稅局要不要查而已
作者: jiansu (me)   2021-05-28 21:39:00
實價被報低 價格之後會被拿來當作下筆交易成交的依據吧... 附近價格就不好看..
作者: empireking (empireking)   2021-05-28 21:57:00
買賣雙方這樣做,兩方都構成幫助逃漏稅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將來被國稅局查到,一定移送給地檢署偵辦
作者: getwet (getwet)   2021-05-28 22:04:00
不好意思,現金交易怎麼被查稅?這根本抓不到逃稅
作者: AccGuest (Kelvin)   2021-05-28 22:11:00
現金交易當然抓不到,但是不會有人身上隨時準備幾百萬現金買轉約,帳號有大額金流是要申報的,然後賣的人除非現金擺身上,不然帳號戶裡憑空多幾百萬,國稅局也不是吃素的,再說能保證買家永遠不檢舉嗎?檢舉逃漏稅是有獎金的
作者: bob2096tw (瘋狂魔鴉)   2021-05-28 22:31:00
買方當然買了再檢舉你啊,到時候低報的房價就回去了
作者: empireking (empireking)   2021-05-28 22:51:00
有樓上get大的想法的人還是有的,所以法官不會失業
作者: missingmini (just missing)   2021-05-28 23:46:00
很多樓說買家事後檢舉 問題是買家檢舉 自己不會有事?買家知情之下 配合賣家低報 這也有問題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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