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想討論一下預售屋換約 vs 房地合一2.0上路的狀況
現在大家是說: 7月2.0上路,把預售屋換約交易
也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
所以投資客若沒有在7月前換約完成,就會被課重稅
但這好像有個盲點: 預售屋換約,就算實際上有賺錢,
但名目上還是可以弄成平轉
建商不一定會管你跟新的承接方之間的交易細節。
你有賺沒賺,他可以不用知道也不想知道。
只要在讓渡書上註明是平轉,那麼這筆交易就是
沒賺錢,也就不會被課到稅。
當然要這樣操作,你跟新買方就要談好,他能接受自己房子
實價登錄被報低,而且以後自己要賣房時繳的稅也比較多~
至於怎麼談到讓新買方能接受,就憑個人本事了
說不定還會遇到不懂的買方,不清楚其中細節,傻傻的接受
所以,如果只要這招就能避掉,那投資客何來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