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簽約後發現屋主與業務是同公司房仲

作者: HollowApple (空心蘋果)   2021-04-16 00:45:33
最近新竹房價飛高高
但租屋實在租的很膩
還是捏著買了預售屋
談價過程一波三折
業務小姐說屋主有女兒要養不想降價
他在幫我談看看之類的
後來真的降不下來
業務就說差一點錢拿就拿他的服務費內的幾%來貼
但簽約的時候法定審閱期10天
他直接叫我填10天前的日期
當時沒警覺,現在想想有點危險
最近心血來潮查了屋主的名字
就發現屋主居然也是同公司房仲
傳訊息問業務小姐他也直接說對,那是他同事
還反問說有什麼問題嗎?房仲不能投資買房嗎?
你當初知道是房仲的房子就不買了嗎?
沒有誠實告知,說要談價也是跟自己同事談
也不知道拿服務費來貼是不是一搭一唱
而且當初簽約時小白單金額還寫錯、無客變也寫成已客變過等...
雖然業務小姐說跟合約無關這只是給我參考用的
但他白紙黑字都能弄錯
現在又發現原來屋主就是他同事
感覺真的超差
想問問版友房仲這樣子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還是已簽約他們就是無敵狀態?
作者: hide0325 (hide)   2021-04-16 00:47:00
你也太好講話了…她叫你怎麼填就乖乖聽話
作者: menace (menace)   2021-04-16 00:47:00
不重要吧 你買股票會在意上一手是誰持有嗎
作者: chun605 (力力亮晶晶)   2021-04-16 00:49:00
如果真的很喜歡房子的話就吞了吧
作者: suhhwanjen (九州板蕩一步平)   2021-04-16 00:55:00
不重要吧 妳也是看了價格和房子覺得滿意才簽約
作者: UNIRD (ATT)   2021-04-16 00:59:00
所以是哪一間分店
作者: au041l (讚美之泉)   2021-04-16 01:14:00
第一次買房喔?連這也在問
作者: cesarezhang (恰克)   2021-04-16 01:36:00
小心有詐
作者: lydia324 (QQ寶貝)   2021-04-16 01:41:00
直接公布店名吧
作者: gmjoin2007 (糾引)   2021-04-16 01:43:00
等房仲多接觸點 你就會覺的這跟空氣一樣自然了
作者: Morphee (千磨萬擊還堅勁)   2021-04-16 02:52:00
走調解 服務費可以殺到見血 我作過
作者: liu1981sssss (wei)   2021-04-16 02:57:00
你都簽了,我才不管房子誰的,都會砍到流血價,他不收我也不會再去問
作者: lilyah (lily)   2021-04-16 03:02:00
查查看法規是否違反『雙方代理』
作者: lagadidi (蕾卡蒂蒂)   2021-04-16 03:33:00
該不會是黃色的...?其實誰的也沒什麼差,對你來說就是一個總價,其他都是故事
作者: jupei (沛)   2021-04-16 05:45:00
竹北這一波就是這樣炒的
作者: notime (永不回頭)   2021-04-16 07:41:00
坑殺客戶XD
作者: slg (十二國記敗下去了)   2021-04-16 07:47:00
我一月的時候買的房子就是仲介的同事,房子喜歡價錢可接受即可,前屋主是仲介根本不重要吧!
作者: smallcar801 (大叔帶妳看金魚)   2021-04-16 08:11:00
樓上仲介自己洗地? 房仲業經營的目的是要消弭市場資訊落差還是利用資訊落差宰客買賣雙殺? 你這種價值觀和中國人不講道德不擇手段的奸商沒什麼兩樣,我還是希望生活在的社會這種放任底下房仲炒房奸商多被爆出來,他沒犯法但是我相信市場也不會喜歡讓這種經營理念的商家存活
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   2021-04-16 08:11:00
這很常見阿~就坑殺你啊!聯手一個裝屋主一個裝房仲
作者: mecca (咩卡)   2021-04-16 08:12:00
gmjoin2007: 等房仲多接觸點 你就會覺的這跟空氣一樣自然了
作者: ShiuanRefuel (寧寧是我的寶貝)   2021-04-16 08:54:00
所以屋主職業是房仲必須揭露資訊?或是房仲與賣方為同事是必須揭露資訊?
作者: chouwang68 (張子房)   2021-04-16 09:01:00
這麼介意都不要找仲介不就好了。XD
作者: akiiyama (aibon)   2021-04-16 09:07:00
理由總是有千萬個,說白了只是不想付服務費而已...
作者: sdhpipt   2021-04-16 09:23:00
很正常啦 台灣的環境就是這樣然後台灣人自己的問題 扯什麼中國奸商 真以為台灣人品格有比對岸高多少?? XD
作者: ppp00003 (殺人魔)   2021-04-16 10:29:00
仲仲不意外阿,你看看上面多少仲仲護航的
作者: inwindwei (風)   2021-04-16 11:29:00
房仲本來就一堆投資客
作者: t048520 (這樣真的對嗎?)   2021-04-16 12:09:00
民法106看是否適用
作者: f814030 (f814030買者會視接單數量)   2021-04-16 13:48:00
會怎樣嗎?
作者: jaricho (...)   2021-04-16 13:57:00
還好啦 竹科收入高 房仲當然坑殺 想說你們半年就賺回來了審閱期填10天前日期 這個你照做 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作者: sss700304 (小笨蛋)   2021-04-16 15:09:00
綠色基本就是詐騙集團,新聞自己找
作者: shuterlo (紅燒牛牛麵)   2021-04-16 16:03:00
如果她說房主是投資客會好一點嗎
作者: Archimedes (アルキメデス)   2021-04-16 16:45:00
有特別貴或隱瞞房子結構規格有問題的話, 不然物件各方面在周遭行情範圍內,賣的人是誰對你有什麼影響?如果可以花一樣或更少的錢買到一樣規格的房子才有意義
作者: Surrounder (環繞音響)   2021-04-16 17:23:00
無所謂吧 賣方如果是單親媽你就願意多付一點嗎?如果你一開始就知道是房仲難道就能多砍一些嗎?這種就是話術而已又不是欺瞞沒什麼好在意的
作者: shallmin (皿皿)   2021-04-16 20:46:00
仲仲自己就是投資客 超多超多
作者: alanbread (歐買嘎)   2021-04-17 11:09:00
這真的蠻白目的我們公司是買賣自己房子都要揭露,規定還一大堆煩死了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21-04-17 15:52:00
這裡會很多房仲護航吧
作者: seedhorse (對不起)   2021-04-17 16:08:00
有巢氏直接去總部說要去法院告他們,總部會處理
作者: twilighthook (嚕嘟)   2021-04-18 10:03:00
房仲日常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