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預售屋炒作!未來短期換約交易恐課45%重稅
行政院會今(11)日通過房地合一稅2.0修法,並將預售屋、一定條件的股權交易納入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持有兩年內交易最高稅率45%。由於預售屋交屋期通常為兩到三年,等於未來只要預售屋換約交易,很有可能就會被課以45%、35%重稅。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表示,過去預售屋交易視為「權利轉讓」,列入財產交易所得課稅,但由於內政部地政三法修法後,將預售屋視為不動產,因此財政部修正所得稅法中的房地合一稅制,也納入預售屋。
未來新法上路後預售屋交易受到的衝擊大,李慶華表示,預售屋交易同樣也適用成屋房地合一稅的排除條款,若是非自願因素導致須轉讓預售屋,可適用20%稅率,不會被課重稅;不過若僅是因為對建商「不滿意」,則不屬於「非自願因素」,無法排除適用,納稅人應就各項條件進行合理考量。
媒體詢問,預售屋、成屋持有時間是否合併計算?李慶華表示,兩種各自計算。例如買預售屋,兩年後取得成屋,持有成屋一年後交易,此時持有時間的計算不是三年,而是僅一年,稅率為45%。
而這次修法也為了避免投資公司藉由未上市櫃股權移轉實質交易房地,也將一定條件的股權交易納入房地合一稅,未來修法通過後,交易過半數公司股份,且該公司股權價值有50%以上是我國境內房地組成者,及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但排除上市櫃及興櫃股票。
舉例而言,A公司有超過50%以上資本是不動產,而甲投資人交易80%該公司股份,此時即須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也就是依據持有時間來課徵不同稅率,兩年內交易就是課45%稅率。
李慶華表示,此次房地合一稅修法,稅基的部分並未做太大調整,修法相對平緩,財政部評估,營利事業部分的營所稅預估增加0.71億元,個人房地合一稅則會減少5.45億元,等於房地合一方面的稅損為4.74億元。
對於預售屋市場衝擊,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資深經理徐佳馨分析,日後預售屋交易若短期交易獲利也要課45%的稅,投資客等於幫政府打工,獲利減少、風險增加,唯一能讓投資者期待的,就是錢那麼多,工資、土地墊高能充分反映在房價上,這也可能讓資本小的投資客望之卻步,轉向其他投資標的的懷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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