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有意出售他們舊家,一年之前參觀過他們舊家,覺得適合自己需求,但是後來鄰居先
出租,買賣的事情就先擱置,雙方同意等租約七月到期再談,讓房客住到期滿,我們也好
再複看一次屋子比較保險,沒想到年後鄰居詢問有沒有意願買帶租約房子,他們想要帶租
約賣掉,事後我調了鄰居新家的二類謄本,發現購入半年之後有再增貸一筆金額(舊家則
是房貸已繳清),推測是新家增貸利息有壓力,考量房子是一生中最大金額的買賣,而且
還
牽涉到第三者(租客),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1)有租客是否影響房貸利率,或貸款成數,因為銀行無法法拍,等於擔保品有權利瑕
疵,目前租約還有半年。
(2)因為我購屋是打算自用,如果買入時物件帶有半年租約,是不是不能用自用住宅稅
率的土地增值稅,很擔心因為租約造成沒有意料的稅賦增加。
(3)如果要求租客換約,在買賣實務上,新合約起始點會是在過戶還是撥款?還是其他
?
(4)有租客要如何點交?這個是我比較頭痛,因為鄰居是帶全套傢俱給租客,沙發/茶几
/床/可移動衣櫃,這種可搬動的傢俱其實我完全不需要,我自己家裡全有,房子沒有淨空
我也不能好好檢查屋況
。
(5)因為是沒有透過仲介,自然沒有不動產說明書這種東西,會堅持買方找代書(或是
雙代書),跟銀行履約保證程序,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重要注意事項,主要沒有這麼急著
要買。
(6)目前該屋租金收入跟我預期貸款每月本利和相比(已經用貸8成1.3%利率20年期),
租金還差2萬,等於我開始扛房貸扣掉租金還要貼兩萬,半年後才能開始整理入住,是不
是能以此議價(起碼12萬),不知道有租客還有什麼議價空間,目前只有想到這個。
以上,還希望版友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