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交屋前廚房天花板漏水

作者: tenring (空著吧。)   2021-02-04 14:50:48
※ 引述《tenring (空著吧。)》之銘言:
各位版友好。
想請問在簽約後交屋前,房仲和屋主沒有將瑕疵情況處理好,我是否得如期交屋 ?
目前的代書是房仲的,代書的意思是沒有造成無法生活的情況下,勢必要如期交屋。
我怕的是,如果現在屋主和房仲就不好好處理了,交屋後我是不是更加求助無門。
下面是心得和過程,是首購不太愉快的經驗談。
這次的經驗是個非常殘酷的教訓。日後有版友在下定決心要簽約時,請將合約書帶走,
有數天的考慮期,千萬不要聽從房仲的說法,我不知道其他房仲公司一不一樣,但我的
確有簽約前和簽約後讓人覺得態度丕變的感受。關於契約,尤其是增補契約,一定要慎
重考慮三天,多方詢問他人,裏頭很多對賣方和房仲有利的條款,但是嚴重損害買方權
益的契約內容。身為首購自住,通常只能任人宰割。所謂的瑕疵擔保,或是房仲會負責
都是話術。說甚麼中古屋勢必有問題,不要拉倒,或是現況沒問題,請你簽下增補契約
。讓人遺憾的是,我方房仲在過程避重就輕,即便我付了房仲費,在維護我方權益上也
是讓人不甚滿意。
整個處理過程不是很愉快,溝通上落差也很大。
第一次修繕的工法和原本允諾的不同,對方找師傅來跟我說過處理的工法,因為我需要師
傅提供保固,最後他們找一個並未和我溝通過的師傅來處理,我請有專業裝修經驗的親戚
幫我看,看了很火大,覺得我受騙了。我親自到現場了解過才知道更換過師傅,而且過程
沒拍照,只呈現上過油漆的狀況。在自己積極和房仲溝通的情況下,目前房仲答應幫我們
更換師傅。但由溝通的過程來推估,因為房仲多次若有似無地暗示我沒有選擇餘地的狀況
下,結果不是非常樂觀。
: 各位版友大家好,
: 上個月初在汐止看到一間格局不錯地點好的35年老房子,房仲為XX房屋。買房前,
: 檢查過沒有漏水,後陽台壁面有裂縫,但不嚴重。
: 在用完印後,最近去看房子卻發現廚房開始漏水,不知與前陣子地震有無關係,後陽
: 台的裂縫變大。此外,請修繕的師傅來看他說後陽台側邊面主臥的外牆看得到明顯裂
: 縫,他說主臥牆壁用木板裝修的那面可能有嚴重漏水外加壁癌。
: 在標的現況說明書中,滲漏水情形和大於0.1公分的裂痕都是"勾否",糟糕的是我們
: 另有增補契約,註明"日後買賣標的物的發現尚有其他滲漏水的情事",不適用XX房
: 屋提供之漏水保固保障辦法。"
: 請問,在年後交屋的日期前,我們還能做些甚麼? 有甚麼辦法可以請屋主處理嗎? 如
: 果屋主擺明著不要修繕,要如期交屋。我們是不是只能全盤接受。
: 謝謝各位花時間看完我的問題。
: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2-04 16:22:00
不動產買賣契約沒到很嚴重的瑕疵,如果賣方未修繕的話,司法實務上一般來說是減少買賣價金,而非解約。若賣方非企業經營者,買賣雙方並非消費關係,原則上並無消費者保護法有關契約審閱期規定之適用。簽約時可以付費請你信任的地政士陪同審閱契約內容。事後上來這兒問免錢的,都只是增加辛酸罷了。更何況這兒多是熱心但不一定專業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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