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預售屋基地被鄰地透天佔用約一坪

作者: zo3i (2031)   2020-11-21 22:55:27
最近看到一個案子,預售大樓基地約600坪,有一坪多的基地被鄰地透天佔用,代銷要購屋?
作者: carolgilbert (凱洛吉博)   2020-11-21 23:02:00
叫他立即拆啊,不然就賣它100億啊
作者: Dissipate (雲消霧散)   2020-11-21 23:07:00
就拆不掉,看要不要吞
作者: mark0204 (Mark)   2020-11-21 23:09:00
1.不知道,2.沒建議
作者: chilian (我還不夠勇敢)   2020-11-21 23:26:00
為什麼蓋之前建商沒有弄清楚呢?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0-11-21 23:39:00
很清楚就沒問題吧 他不想強硬處理事先告知願打願挨能接受再買 他強硬可以提告拆屋還地然後工程期間三天兩頭檢舉我看建商更頭痛下一手要主張土地所以權佔用的提供第一手所有人的無償借用同意書我不是法院 但我覺得佔用的不會輸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1-22 00:13:00
通說及實務見解:認為無償的使用借貸契約,並無債權物權化的效力,也就是說對非繼承之土地所有權的繼受人並無拘束力。惟借用人可能會以權利濫用來抗辯。當非以繼承原因取得土地所有權之繼受人,請求建物所有權人拆屋還地時,建物所有權人可能會以權利濫用作為抗辯的理由。 對後續的買方在簽約時誠實告知,並讓買方同意此部分不對賣方有任何請求。 但我認為應該要土地應該要先將被他人建物所占用的部分分割出來比較好,而且這部分不應作為法定空地之用。繼續搞預售,根本就是莫名其妙。 我認為這還是一種產權上的瑕疵,我會建議不要碰。
作者: zo3i (2031)   2020-11-22 00:30:00
謝謝樓上的建議,獲益良多,這案是新竹市公道三靠河的案子,提供版友參考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2020-11-22 09:09:00
我的話不買這種
作者: candywww (堂堂)   2020-11-22 09:35:00
有特別便宜再買吧 要不然轉手買方也會殺價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0-11-22 12:12:00
是共同壁而已還是真的越界啊?https://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6388
作者: good10740 (good10740)   2020-11-22 13:12:00
透天如果沒繳贈與稅 不算他的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1-23 10:54:00
更正:大多數見解是以「違反誠信原則」來抗辯。
作者: akirashock (嘎~)   2020-11-23 17:08:00
許文昌有上過但我忘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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