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銀行價金信託與建經履約保證的比較

作者: 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2020-09-26 10:31:04
※ 引述《Okayama (鴨川河畔)》之銘言:
: 結論:
: 建經的好處是方便,熟悉,專業,快速解決問題
: 缺點是建經公司本身的風險
: 信託的好處是銀行相對於建經公司比較值得信任
: 缺點是較為死板,遇到事情不協助處理,只能雙方自己解決後再來
: 兩者同樣面臨經手人員的道德風險,孰高孰低我不願評論
: 建議:
: 低總價的案件透過建經公司履約保證,自己每個環節多留心
: 高總價的案件委託律師全程跟隨,從合約書到最後出帳,若有糾紛直接委由律師出面
: 無論如何,都極度不建議完全不辦理信託或履保
: 補充:
: 指定撥款委託書很重要,請一定不要忽視
: 仔細看仔細寫,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影印簽收
: 不然辛苦辦了信託/履保,但是撥款委託書疏忽就全部功虧一簣囉
想請問一下,如果買方尾款貸款出現問題
履保公司會代出尾款 讓賣方如期履約獲得保障
再跟買方求償嗎?
看到網路有些這樣寫 是不是誇大了?
如果這樣對賣方來說,履保就比信託好啊
因為信託只會把錢扣住,要慢慢打訴訟 讓買方再把權狀過戶回去
根本耗費時日 而一無所得。
作者: Anyotw (Yoman)   2020-09-26 11:03:00
破局就不過戶,沒收違約金。再賣別人不就好了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2020-09-26 11:15:00
當然不是…自己看履保合約網路真是什麼胡説八道都有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9-26 12:24:00
看契約內容怎麼寫?一般來說,這類制度是比較傾向保護買方的。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20-09-26 12:47:00
一,二手狀況不同,二手屋依據設定的過戶點也會不同成屋的話,台灣有本票制度,在過戶時交付,待買方核貸且匯付賣方後沖銷即便賣方核貸出問題,買方的支票已經在賣方手中,隨時可以做為債權依據申請強制執行二手屋狀況多,但最簡單就是買賣雙方債務抵銷而已
作者: Anyotw (Yoman)   2020-09-26 14:46:00
我記得流程是先過貸款、清償完才走過戶內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9-26 15:33:00
我以前有講過,賣方貸款、買方也貸款(不綁約),之後買方身上有錢就還掉貸款。一堆人都不想花一些錢作為預防風險的成本,能怎樣? 詐騙集團在挑賣方時,都是找沒有抵押權的那種。簽約之前,賣方先貸個六成、七成出來,詐騙集團先拿一兩成的錢當詐騙成本,基本上犯罪報酬率太低,詐騙集團根本覺得划不來,自然不會把你當作獵物。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20-09-27 00:49:00
本票是對一手屋跟建商的交易有效,且方便因賣方超貸造成無法履約的話,且不歸還訂金時,當然要走訴訟流程啊,聽過假扣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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