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有都市計畫法
使用分區管理
而台北市絕大部分的土地分區為住3
還有商特
真正合法集中在,中山 大同 萬華
而很多一級店面確在住3土地上面
導致很多店面合法商登,但不代表合法使用
這是使用分區部分
還有就是使照,以前沒有分很細就商 住 工
很在住宅用地後面變商特後,使照還是住
這時很多行業就會被限制,尤其餐飲業
除非30年前,就有合法登記,而且登記範圍沒改變,可是為了節稅都會少報,那嚴查就等
死
真的要抄
屬於一般零售。日常零售的
因為以前雜貨店東西不少是特許。菸酒專賣。鹽 糖 米等。基本上雜貨店超商要在一般零
售,日常零售上
7-11。全家。萊爾富。ok
要不要稽查一下
提供餐飲服務賣便當,御飯糰,現沖咖啡,手搖飲,銀行服務的存提款機,菸酒,甚至還
賣機油,隱形眼鏡
還提供了1樓 2樓 地下室的座位區
真的要抓便利商店剩幾家
屬於市場 賣場的
全聯。頂好。家樂福。大潤發。
有幾個是在合法上
有拉現在給了,工業用地漏洞可以合法
倉儲批發業
麥當勞。肯德基。大創也是
屬於銀行 證券 保險的,金融服務業也是
一堆店面登記用途
停車空間。管委會空間 開放空間
最正義的柯市長你敢查四大超商嗎
查速食跟銀行嗎
你就清查超商就好
那些商品不能賣。那幾間不能放ATM
那些要設身障車位
無障礙坡道
有賣微波便當,還提供加熱,還有現沖咖啡,還有提供坐位,已經是餐飲業了歐
住宅區面臨路寬8米,如果你是邊間你門牌是4米,營業面是8米一樣不行歐
還有你的座位區在2樓比照高記跟林東方歐
放ATM是金融服務
隱形眼鏡是醫療器材
機油油品販售
距離國高中小多少距離不能買菸酒,要記得歐
看看那幾間全合法,不合法看要減業務還是關店
在非一般零售次上的抄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