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房仲義務 幫買家買低賣家賣高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20-08-14 01:23:58
如果要依據消費者保護來說
其實買賣雙方對房仲來說都是消費者
所以房仲有義務幫屋主賣天價,保護賣家權益
房仲也有義務幫忙買家買到低於行情價,保護買家權益
最近某家房仲打的廣告也是在講這
但....一定有一方要犧牲壓
那是不是就能求償??
要如何做到賣一間房子
讓屋主賣高於行情,買家買低於行情
能辦到的應該提名諾貝爾獎
作者: smallpenguin (大直好宅男)   2020-08-14 02:00:00
買賣本為互利互惠行為
作者: aaboutt (Hybrid正夯)   2020-08-14 02:21:00
仲介領買方和賣方兩種服務費,本來就應該分成兩組人才對,這樣就不用擔心對不起其中一方,或是需要常常演習做狀況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20-08-14 02:43:00
仲介本來就有開發和銷售阿.開發的對屋主,銷售對買家.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20-08-14 02:54:00
可以做到呀行情是價值的判定,同時改變雙方判定的基準就有可能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0-08-14 03:15:00
但是仲介還是會想全泡
作者: ZhouGongJin (ZhouYu)   2020-08-14 06:59:00
有啊,先墊高行情在買低於行情,感覺有賺吼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8-14 07:17:00
這是台灣房仲業者的特色原則上一個人是不能同時代理買賣雙方的更難想像法庭上一個律師同時代理原告被告但台灣房仲的常態卻是同時代理雙方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20-08-14 07:25:00
不代理買賣雙方 各找一個 各付3%? 現在仲介為了求成交、大台北地區有幾個能做滿6%的
作者: himosimosi (￾ ￾ )   2020-08-14 07:40:00
房仲就是社會寄生蟲zzzz
作者: BraveCattle (勇氣牛)   2020-08-14 08:16:00
房仲如ceca說的,本來就分開發和銷售,但主要的原因是房仲的酬勞依成交金額抽成,所以就算買賣雙方是不同的房仲,為了自己的利益當然在能成交的前題下都希望能墊高
作者: startupownbs (Do some thing)   2020-08-14 08:21:00
對社會沒啥貢獻的房蟲
作者: gust0985 (還在努力到人生下一階段)   2020-08-14 08:46:00
現在有實價登錄可以參考,買賣雙方都可以知道大概行情在哪裡了~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20-08-14 09:04:00
哇嗚,房蟲都出來了,只能在網路噴的人算那種
作者: specman (阿皮回家啦!!)   2020-08-14 09:06:00
房仲幫買家買低好處是?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20-08-14 09:09:00
不過我在看房跟在房版確實常常看到很多不專業的房仲,都直接黑單,有一次看到很多黑單文章特意打開看在說什麼,果然又在拐人...
作者: ganninian (喔喔)   2020-08-14 09:09:00
應該說幫雙方找到平衡點 買低賣高 沒成交一點意義都沒有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8-14 09:41:00
台灣的房仲兩頭賺 代價之一是讓客戶難信任兩頭賺分到的市場其實跟限制代理一方是同一塊,所以總和並沒有比較賺,但賠上形象。跟性質類似的代銷比較,社會上罵房仲的比罵代銷業者的多很多,雖然性質上是很接近的行業。如果房仲業者可以自律一個案件只接受單方委託,應該形象會改善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20-08-14 09:49:00
喔,沒信任,然後透過房仲買賣,還是佔大多數,到底是誰在鍵盤上看房(攤手真要說這些,網路時代了,消費者又不是沒消保官,有問題都會先找,然後出面,扯這些不信任,市場淘汰論在那,11年了,版上喊這些,我都看11年了,還在老梗
作者: ppp00003 (殺人魔)   2020-08-14 09:52:00
仲仲只有賺錢的業務,不負擔義務的阿,你想多了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8-14 10:00:00
賺錢是可以賺就是像這樣常常被講的很難聽啊不過只要有錢賺或許被講的再難聽也沒差吧畢竟在意的 早就不做這個了吧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20-08-14 10:07:00
保險:你們根本吸血鬼,保單這麼貴,汽車業務:你們真沒良心,車賣這麼貴,還售後服務這麼差,你在說這些行業嗎,這些行業的人是不是更該很多人離職
作者: BraveCattle (勇氣牛)   2020-08-14 10:19:00
其實原PO的建議是可行,但結果應該是交易量萎縮,買賣方的同溫層更厚更難突破,產業陷入死水,政府抽不到稅金,未必是好事
作者: a12a13a14aaa (北海英雄小)   2020-08-14 12:55:00
你的論點如果是持平買賣,就是賣者恆高,買者恆低,若是線性成長,就是買方取捨,線性負成長,就是賣方取捨,做得到,就是標定固定價格,不隨市場機制浮動
作者: x9002131 (jay10266)   2020-08-14 13:07:00
不專業的房仲沒有淘汰機制 只有不賺錢的房仲才會被淘汰可憐吶
作者: KrisNYC (Kris)   2020-08-14 13:10:00
商用的直接養自己的資產管理部門好像就有點這個意思
作者: whytolive   2020-08-14 15:17:00
仲介費是按成交價的%數去算的,你是房仲你想幫誰
作者: carie (雪雪貓貓)   2020-08-14 15:37:00
覺得低和覺得高都是時價相對標準吧和買家賣家氣味相投有善緣就是好
作者: shiely (gap year)   2020-08-14 20:45:00
房仲大部份是幫賣家賣越高他賺越多,因此幫買家買低的很少
作者: yuifish (yuifish)   2020-08-15 02:24:00
我就遇到房仲拼命要我砍價賣 然後直接用底價去推給客人再讓客人從底價繼續往下殺...
作者: BraveCattle (勇氣牛)   2020-08-15 05:26:00
房仲的最大目標當然還是在能成交的情況下墊高,會砍你賣價就是他覺得有機會找到買家的價位中,你的開價太高了吧
作者: jpwd (jpwd)   2020-08-17 10:15:00
房仲義務是賺進自己荷包啦,誰管買賣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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