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仲介拒收斡,之後找到屋主成交會有問題嗎

作者: rpg1510 (八分之三)   2020-08-11 14:21:41
※ 引述《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之銘言:
: 就貪便宜而已
: 最好是沒有法律責任,講出來被人笑,
: 下面推文支持的人 如果原po被吉 你要幫忙付錢?
: 法院認定標準是有沒有服務事實
: 人家法務告你只要1000元訴訟法 你找律師就是8萬起跳
: 這種87%穩輸的案件沒什麼律師收的 然後輸了就是6% 106.8萬
: 因為你又自作聰明向賣家隱瞞 賣家可以向你求償 等於這106.8萬你要全吞
: 還有就是最好你講的全部都事實 要仲介有明確拒絕你
同樣是仲仲
這種私下成交,會不會走法院
要看店頭的店東
有些店東就是以和為貴,買賣不成仁義在
不走法律途徑是爭取下次服務的機會
有些店東是戰鬥派,以戰逼和
就算走法律途徑曠日廢時,仲仲別的不多,時間最多
一般人哪有時間跑法院,還要請假去出庭
到最後還是得付服務費,頂多就是打折從6%變成1~3%
所以就看原原Po的運氣
遇到戰鬥派的店東
這件案子鐵定上法院
作者: ssiou (科科~~)   2020-08-11 14:26:00
靠背原來是買房我還以為是萵苣勒XD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20-08-11 14:50:00
最近才有奧客案例和解.有人說詞我看了真的笑笑
作者: jagalskardig (你知道它的意思嗎?)   2020-08-11 15:04:00
痾 社會在走 律師要有 民事開庭律師費一審律師費六萬我寧願給律師也不給不收斡旋回馬槍的仲仲
作者: x9002131 (jay10266)   2020-08-11 15:44:00
樓上說的好啊 不專業的仲仲沒本事靠自身專業賺錢 竟然想靠公司法務來賺錢? 厲害了我的仲仲
作者: aesdu (123)   2020-08-11 17:05:00
ok啊,錢多時間多,沒差啊。 只不過偷雞蝕把米而已,米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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