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謄本問題

作者: terrymoon (說好的幸福呢)   2020-08-09 17:15:03
最近看到一個不錯的物件 有準備出手下斡旋
但昨天看了建物謄本 才發現房子有點問題
在所有權狀部看到今年三月執行署發函進行查封登記,推測屋主有金錢上的問題,才會進行
賣房。(房仲也很不老實,當初說是屋主要搬家才賣)
所以想拼拼低於行情價看看,測試屋主會不會急需用錢,趕快脫手。
可是另一個不懂的是,謄本往下看他除了把房子拿去抵押給銀行、還有做一筆500萬的貸款?
我想問的是,如果我買了這間房子,他這筆500萬會轉移到我身上?還是原屋主要承擔?
如果要避免未來轉嫁成我的債務,是不是訂立契約時要註明清楚?還是根本放棄這物件,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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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08-09 18:11:00
債務不會由你承擔,房屋的抵押設定也不等於債務,但抵押沒有塗銷前是不能過戶的,原屋主收了你的購屋款之後能不能塗銷抵押,才是你該考慮的
作者: pk007 (pk007)   2020-08-09 19:39:00
沒雷的物件,你有機會買便宜??
作者: k0939770752 (一歲一個月!棒棒)   2020-08-09 22:42:00
你的出價低於屋主的抵押權(債務)就不用想了!先確認還有多少欠款 查封人是第三人還是第一二順位是否可以債務協商撤查封不然也不能過戶
作者: ppp00003 (殺人魔)   2020-08-10 14:58:00
查封登記沒有塗銷,就不能過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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