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都更有三種

作者: suwy (Hank)   2020-07-21 18:42:18
都更最關鍵的就是房地分配問題,以下分享三種執行方法:
[方法一:權利變換]
政府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在1999年提出「權利變換」辦法,
就是把舊房子每戶算出一個"價值",
再把新房子每戶訂出一個"價格",
然後每一戶可根據"價值"選擇新房子,多退少補。
但實施以來,這方法有兩大缺點:
1.我的房子憑什麼由估價者決定價值,地主質疑亂估、黑箱。
2.要先簽同意書,通常5~10年後才估價、才知道分回幾坪(不能反悔),沒保障。
所以這方法難以成功,市場上還是回到最盛行的方法「簽私約」。
[方法二:簽私約]
這是最古老、最盛行的方法,名稱也叫合建契約、協議合建等,
建商會在合約書承諾各項條件、坪數,讓人感覺較有保障,
但其實合約細節大有玄機,
地主若不注意,可能就落入陷阱、損失權益,
久而久之,地主對建商失去信任,反正老子不簽了,都更因而停滯。
由於建商是挨家挨戶簽私約,非常不透明,大家都想最後一個簽,導致都更更為緩慢。
如果前兩個方法都不好,有沒有第三個方法呢?
[方法三:自地自建]
這方法也叫做委建、自辦都更,
目前在google大打廣告的算是這類型建商,
看似是新的機會,但也有著兩大缺點:
1.地主要出建造費、背房貸,也要支付全案服務費。
2.地主很多時,容易有分配爭議,回到[方法一]的困境。
以上可以看出,這三個方法都各有缺點,
這也是都更如此緩慢的原因,
其中最根本的問題還是"房地分配",
現有的估價辦法得不到多數人的信任,
若採行「原樓層原方位」搭配「樓層價差表」分配,對居民來說更加直觀好懂。
三種都更方式比較圖
https://imgur.com/4HfnXIN.jpg
都更十大QA
https://bit.ly/2EITTuG
作者: askachage (皮皮)   2020-07-21 18:56:00
推,長知識
作者: childay (阿呆的老公)   2020-07-21 19:20:00
作者: labbat (labbat)   2020-07-21 21:39:00
混淆一堆 合建與危老非都更 都更就兩種 民辦都更公辦都更都市更新的精神在於改善市容增進公共利益合建缺乏此精神 跟自地自建相比就是多了房屋重建還是麻煩多讀熟都更的用意再來發文 謝謝
作者: bitchman911 (ㄚ誠)   2020-07-21 22:52:00
長知識
作者: amyshit (愛咪雪特)   2020-07-22 01:23:00
推推
作者: sailinthesky (翔~)   2020-07-22 08:47:00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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