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range450046 (Live Forever)》之銘言:
: 想請教各位
: 現在的情況是:透過東X房仲買房子,已簽約和付訂金,與賣方約定6/19交屋,現在賣
方
: 說房客不搬走,租約到明年4月,想合意解約,我們認為是你賣方無法履行合約(合約
有
: 寫,「買賣標的如有出租,雙方約定騰空交屋」),應該要付違約金,但賣方不想付
: 賣方態度:我不知道買賣不破租賃,房仲跟我說可以賣,是房仲的問題,我不付
: 房仲態度:只想叫我們付服務費
: 請問現在想追討這筆違約金的話,是否直接找律師處理?(還是房仲的問題比較大要找
消
: 保官?)謝謝各位
各位好,我是原PO
先謝謝大家在前一篇的回覆和意見,跟大家報告一下事件的後續,關於有人提到可以找店
長,不幸的是我們這個房仲他就是店長.....還有說可以找總公司的,賣方有去找,結果
總公司表示「這個房仲本來就很難搞」(????),而且他們對加盟店的約束力不高(
這樣就撇清關係了?)
我們有找律師諮詢過,但我們也不想搞到上法院,首選還是和解然後趕快拿回訂金看別間
房子。第一次跟賣方、房仲三方坐下來談,我們跟賣方談好賣方賠償我們4萬5,賣方負擔
所有的手續費,我們就合意解約,本來以為事情可以解決了,結果房仲發現我們都沒有要
付他服務費的意思他就爆炸了開始吼人,房仲跟賣方互罵了兩個小時不歡而散.....
之後我們又諮詢了律師,律師說我們如果要對賣方求償違約金,房仲是有連帶責任的,而
且房仲還有他在執行業務上的背信問題,我們把這些轉告房仲後他就.....怕了,答應不
收服務費,我們以為事情可以解決了,結果!到了應該要收到退還的訂金那天一直沒看到
錢,打電話給履保專戶的公司,他們表示房仲提出異議!我們傻眼!退一步來說就算有爭
議所以履保專戶公司不敢把錢給我們那也是扣住服務費的部分啊,為什麼整筆都扣住了!
而且房仲提異議的部分竟然是我們的服務費+賣方的服務費,賣方的服務費干我們什麼事
啊!!
當天下午知道這個狀況後我們表示不看到退還的訂金就法院見,然後隔天賣方跟房仲自己
協商了另一份和解書,希望我們簽,這份和解的內容,我們的部分沒什麼變,還是拿賣方
給我們的4萬5、我們拿回訂金,賣方那邊多了,賣方不能找消保官申訴房仲(有點好笑..
..),還有賣方五年內不可以把房子移轉給二等親或房客,然後房仲跟買賣雙方都不收服
務費。
總之似乎是房仲覺得賣方想把房子賣給房客、不想付服務費才搞成這樣(其實我們也懷疑
),但他約定的這個條件很好規避吧......總之我們就很衰被無辜波及,不過現在總算是
解決了。希望大家都不要碰到這種雷房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