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還需要仲介嗎?屋主是我朋友的朋友

作者: Fujiwarano (???)   2020-06-10 10:39:53
※ 引述《peaksharp (思念無聲)》之銘言:
: 陰錯陽差下,知道屋主是我朋友的朋友
: 預計5天後簽約
: 目前我已經下斡旋5萬
: 仲介是**房屋,買收2%賣4%
: 如果現在反悔私下交易
: 我知道我們是損失5萬
: 那賣方有什麼合約的問題嗎?
: 還是說我們可以藉由認識,給房仲壓力
: 變成買1%賣2%這樣
: 因為朋友說竹北大都是1%
: 再請前輩們幫忙分享經驗
: 因為買房現金真的有點緊...
你朋友的朋友 所以呢? 你本來認識嗎? 還是只是強拉關係?
成交價1008萬 買賣6%就是60萬
就是你想省20萬 你想遊說屋主省40萬 兩人一起做壞事的樣子
做壞事還要上來問人?
都已經價格談好"1008萬" 且約好"5天後簽約了"
所以你的"永慶"業務仲介實際上已經完成他買賣成交的任務了
你要毀約就是賠錢而已 沒什麼
所以我早就說
台灣根本不需要保障買賣方簽約前不收費這種免費做工的事情
你讓買賣方免費在這些事情 結果呢?
好多仲介餓肚子沒收費競爭 最後好不容易價格談定"1008萬" "五天後要簽約"成交了
結果買賣方還想凹服務費買1% 賣2% 或是想私下成交直接收走6% 60萬
那誰來保障仲介業務勞工的勞動收入呢?
我承認我是在幫你備份文章.......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20-06-10 10:42:00
台灣人的醜陋去做服務業就可以感受到這個產業會離開的人未必是沒賺到錢的人,多半是不想再看到人性有多麼貪婪噁心,那些罵建商、仲介的人,很多比建商還惡質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20-06-10 10:49:00
違約就是付錢就對了,講這麼多買房現金緊你可以不要買啊,笑死每個人之間不是中間都只差四個人之類
作者: okis (一輩子的笨蛋...)   2020-06-10 10:56:00
其實就是鄉愿,想要占便宜就承認也沒甚麼,不用特地來問討拍仲介也是百百種,也不是每個都做好自己的事情還餓肚子覺得仲介服務很好值得就不要避這個費用,服務就是要錢花錢的人也要搞清楚這件事情...
作者: Anyotw (Yoman)   2020-06-10 11:01:00
現在人類又進化了。幹垃圾事情的他不是第一個,但比較少看到上來炫耀的
作者: xier (ZWLYS3)   2020-06-10 11:04:00
就不要太努力配合客戶屋主,做到剛好違約金可以cover 人力成本的程度就行,連違約金都想逃的就看公司事後抓的能力如果雙方互信連委託期也拖得過,那這佣金本來就拿不到的
作者: x9002131 (jay10266)   2020-06-10 13:31:00
真正要保障仲介的勞動收入 最好的辦法就是改變收費方式不要再用成交價的幾趴來就算了 改採有提供服務就開始收費 不要再成交後收費 我是覺得這樣相當合理啦 不過仲介們一定不會同意 因為我賺的錢變少啦 最後又回到一樣的問題 價格談不攏
作者: alanbread (歐買嘎)   2020-06-10 14:42:00
作者: griswold (窘境)   2020-06-10 19:17:00
業務的本質是什麼?市場機制是什麼?難不成要立法強制付錢,笑死
作者: Miwaitte (Miwaitte)   2020-06-10 19:35:00
成交前的所有服務就是你的業務成本。業務的績效指標只有到手的業績。想要有工作就有收入,建議您趕快轉行,讓市場機制正常運作。
作者: x9002131 (jay10266)   2020-06-10 19:40:00
可以考慮小7店員 有做就有收入 沒拿到薪水 法律可以保障你 市場是殘酷的 怕就別入這行 這種價格問題 讓市場機制去決定
作者: roxiang (天空之城)   2020-06-10 19:51:00
我比較好奇如果建立基本收費機制,那房仲賣房後沒得抽了願意接受嗎?畢竟大家都知道仲介就是強者年收破表,但多數都收入平平嗯...你要用扣抵這種不可能實現的,那我就不多說什麼了如果你只是單純在談建立仲介普遍的基本工資我還覺得比較實際
作者: x9002131 (jay10266)   2020-06-10 19:58:00
我不怕服務費啊 我又沒說我不願意付服務費 房價和服務費都是可以談的 談不攏就不成交囉 我覺得這樣的邏輯相當簡單 那為什麼原po不願意付20萬的服務費呢?我覺得理由也相當簡單 我一看到文章就馬上意會到了 我覺得你也可以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6-10 20:34:00
有工作就要有收入?語畢 哄堂大笑
作者: x9002131 (jay10266)   2020-06-10 20:38:00
時間不是重點 重點是房仲提供的服務有沒有那個價值ok?很顯然的原po覺得不值 這很主觀 我不知道你怎麼不能理解 折抵服務費我覺得很荒謬 服務費本身就不是合理的收費方式 不然現在為什麼有爭議? 提供多少服務 有多少專業就給多少仲介費 不敢把自己的專業拿來秤斤秤兩賣嗎?還是自己本身根本沒有專業可言?提供的服務也是取代性高的服務 想當然爾 不願意取消服務費這種荒謬的收費方式 現在資訊越來越容易取得 消費者要覺醒 買房要自己做功課 不要把一些預算浪費在不專業的房仲上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6-10 20:45:00
一個連買賣不破租賃都不懂的房仲 很難期待會有所謂的專業吧 對某些房仲而言 不管服務品質如何 夠不夠專業只要他們有提供服務 買賣方就是要付錢 哈
作者: griswold (窘境)   2020-06-11 05:43:00
噗,房仲跟律師比??況且律師諮詢費也是市場機制,每家事務所不同,你大房仲夠屌也是可以自己開價要代看費啦
作者: haydou (haydou)   2020-06-11 08:14:00
房仲跟律師比,光進去的門檻不知道差多少...
作者: x9002131 (jay10266)   2020-06-11 09:24:00
趕快去當律師哦 按錶收費賺大錢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6-11 10:14:00
看來已經氣到不知所云了 可憐啊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0-06-11 20:40:00
有工作就要有收入 第一天當業務? 多少業務都是付出成本但不一定把把中 我一直覺得仇仲不好 唯獨你讓我理解 不好的仲仲真的很有事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6-11 23:11:00
對於一個沒有自我反省能力 甚至自我感覺良好至極點的人樓上講那些只是在對牛彈琴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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