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不實仲介品牌欺騙買方~房屋買賣血淚史

作者: join183club (183club)   2020-02-29 08:58:24
我差點也遇到相同的事,還好那時候仲介請的代書有點良心,認為時程太趕,買方申請貸
款很容易逾時造成。
申請貸款到有罰則的期間,至少要一個半月以上,甚至兩個月。
如果提前辦完皆大歡喜,提前交屋。
那時候賀成交後,房仲會開始談匯款和交屋時間,真的是壓超緊的。
後來代書就說,時程這樣太趕了,延後交屋時間(但也很趕了)。
那時候同時申請兩家去跑審核,遠東速度很快(3星期),兆豐很慢(1個月約對保,說手上
案件很多)。
如果時間壓長一點,甚至上面兩家銀行都不喜歡,還可以有時間再找第三家。
(找太多家聯徵會出問題)
作者: henrk (台北大肥貓)   2020-02-29 10:14:00
我記得法律規定簽完約一個月就要過戶完成
作者: yivtfa (chyen)   2020-03-01 17:58:00
沒有規定吧,合約會明訂最晚交屋日
作者: zeroyaking (賣屋貓奴才!!)   2020-03-01 18:31:00
合約當時會寫阿 只要雙方約定好 日期可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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