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因繼承流程問題導致延遲交屋

作者: Cahptt ( )   2019-11-10 23:09:33
大家好
請教一下
8/27簽約買房子,當天告知因賣方尚需辦理繼承,所以預計11/27前才能交屋
(簽約前只知道該屋是遺產,不知尚未完成繼承)
結果10月中突然告知,法院要求要公告兩個月(因被繼承人有債務)
所以交屋確定要延期了
原本是認了,法院要求的我也不能說什麼
最近突然說要跟我重新簽合約,要改交屋日期,要延到隔年1/23去
這時我才想到,那現在這份合約效益何在?
仲介說法是,這是第三方(法院)要求的,並非賣方的問題,所以買方沒得求償什麼
請問是這樣嗎[email protected]@
不曉得有沒有人遇過類似情況?XD
謝謝大家
作者: Fujiwarano (???)   2019-11-10 23:13:00
買的夠便宜就可以等 如果價格普普就說不同意吧曾經遇過有繼承後拿出來賣的 賣很便宜純粹拿現金的簽約當天代書要確認當日最新電子謄本確立所有權人不然根本算無效簽約 又不是所有權人怎能簽約?既然是無效簽約 你自然可以主張契約無效 合理解約所以才說 如果他賣你夠便宜 那就睜隻眼閉隻眼慢慢等沒比較便宜 又要拖這麼久 那你付款也不必快如果你很喜歡 到是可以一兩百萬放履保卡住價值差價而且遺產沒有過戶完之前有可能冒出多重繼承人的問題所以還是老話一句 簽約當天要確認所有權人才能有效簽非本人代理簽約也要有具有效力的授權書
作者: JuanWang (谷底之路 沒有盡頭)   2019-11-10 23:27:00
有個疑問 要繼承的話表示簽約當下簽約人非所有權人?再來 跟仲介簽銷售委託書的該不會也不是所有權人吧?
作者: Rolflin (魯夫林-路人)   2019-11-10 23:35:00
債權跟物權還有繼承效力都注意一下
作者: Fujiwarano (???)   2019-11-10 23:36:00
都低於市價買了 就別得了便宜還賣乖吧 默默等就好了你反而要擔心的是殺出其他覺得賣太便宜的其他繼承人假設買便宜兩百萬 你想你半年薪水有辦法賺兩百萬嗎?
作者: Nubybee (Nubybee)   2019-11-10 23:44:00
通常合約都有壓點交日,超過每日就罰萬分之多少別聽仲介說甚麼法院問題 賣方如果沒繼承又沒代理賣方賣屋那就是盜賣 看他是要賠一成解約還是付每天的罰金他這樣延兩個月相當於要付千分之一x60天的錢 實務上我會直接開一個介於0和這個數字的價 作為價金折扣跟他談我就有買過一間是這樣狀況的房子 但賣方一開始就說有這狀況,所以他合約要寫賣方是被繼承方,然後"xxx代"然後最重要的是在合約備註欄寫上跑哪些流程 壓deadline如因可歸咎於公家機關方的理由無法繼承成功則無條件解約契約精神是很重要的.賣方沒把握的事情他可以賣的時候說
作者: zfskdto (丸子)   2019-11-11 00:31:00
繼承都還沒辦完就簽約... 這到底是哪家仲介和哪個代書... 扯翻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11-11 00:33:00
可以找精通不動產的律師協助了。沒辦理繼承登記完畢的不動產,也敢拿出來賣,賣方違約是賣方的責任。但照理說,契約應該特別約定相關問題才對。
作者: reifind (磊)   2019-11-11 00:52:00
尚未完成繼承...意思是你買了一間不屬於對方的房子...以上看起來都不是法院的問題,完全是賣方跟仲介的問題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9-11-11 03:32:00
如果只有一個繼承人好辦,但聽這狀況應該有好幾個才會搞不定,除非買超便宜不然建議直接放棄,夠無良就告賣方賺一手就好之前遇過類似的問題,只是我們是房子的租客最後的買賣也是破局
作者: Fujiwarano (???)   2019-11-11 05:49:00
難怪永慶總部最近開始介入配案衍生的問題這太平洋的代書 有點啊殺布魯 連辦繼承都沒去處理到代書費是買方出的 當然是找永慶這邊的代書把關流程這是買方應該有的權利弄到太平洋那邊去 現在連你的買方業務頭應該也很痛ing不要來這問免費的 建議想快速搞定 花錢請律師諮詢處理你討論的已經是法務案件了目前看都是太平洋那邊出的包永慶這只錯在一點 沒幫你堅持向賣方要求簽約時用永慶的代書 幫你把關流程另外 這種簽約日 連所有權人都還沒搞定的狀態下信義業務跟代書一定是不敢簽的就像我睡前講的 辦理繼承都還可能有多重繼承人的風險這誰敢簽阿原PO在哪一區阿 好奇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9-11-11 07:08:00
抱歉我好朋友林口永慶沒什麼處理問題的能力,推了一堆廢話但都沒什麼內容買賣契約是債權契約,簽了就是有效果,無論是無權代理或是無法履約,都是賣方違約了,所以賣方才要話術你重簽。剩下要不要求償,你自己決定
作者: Anyotw (Yoman)   2019-11-11 07:47:00
還要走到法院,還走到公告法院的。當然不是單純繼承案。還有未知繼承人啊。雖然「也許」有過2/3所有權,買賣是有效的,但可能會有程咬金主張購買優先權
作者: Fujiwarano (???)   2019-11-11 08:01:00
dans我不是你好朋友 你只是個跳板中國仔 滾回中國去
作者: new71050 (小康)   2019-11-11 15:04:00
照合約走就好啊不用重簽幫賣方解套 產權都不確定就在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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