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房地產實價課稅稅率多少合理?

作者: Zodelyst (ㄌㄉㄌㄊ)   2019-09-19 21:10:00
※ 引述《rpg1510 (八分之三)》之銘言:
: ※ 引述《H2 (超級噴火龍X)》之銘言:
: : 國昌老師提了囤房稅後,
: : 河道上好不熱鬧,
: : 不過, 我想是這樣啦,
: : 目前咱們仙島房地產稅制"怪怪"的
: : 應該是共識了, 房地產的稅基低於
: : 實價應該也是大家都清楚的事情
: : 各位覺得合理的稅率應該是多少?
: : 又或者一般1000萬的大樓住宅, 每年
: : 收多少錢的房地產持有稅是民意可以
: : 接受的?
: 實價課稅還有一個盲點
: 幾十年的老公寓 當初一坪買10萬
: 折舊後房屋稅變得很低
: 好不容易苦盡甘來,以為稅終於可以省了一些
: 結果樓下3樓鄰居剛成交了一坪50萬
: 以實價課稅計算,整體持有稅(房屋稅↓,but 地價稅up up)立即暴漲
: 原住戶他也沒賣房子
: 卻受到鄰居賣房波及,導致持有稅大幅增加
: 這也是一個難以解決的點
如果整系列有跟下來的人,應該會知道要馬上砍房價都是非常難的
最適合的方式其實是像房地合一一樣,讓你當下無感
然後經過5~10年的陣痛期才開始發酵
就算日本泡沫 日本政府都往自己身上砍一刀了 還是不敢動新成屋
因為日本政府可以承受死幾個投資客,如果倒幾間當時日本支柱的營造商
大概日本可能就暴亂了
同樣的方式看台灣房價
台灣房價有兩個問題,一個是持有成本太低 一個是老屋持有成本太低
看起來是一樣的問題,但卻要分開來解決
首先你要知道,不管哪一個國家,政府收購之後重劃並賣出土地
都是主要都更與增加地區收入的主要手段
所以一刀切砍死建商 那都更怎麼辦?
所以政府目前對這個的方案是重劃區公告地價拉高
再給幾年的免稅期 幾年的寬限期 幾年的優惠期
類似的例子像是新莊,如果不是高昂的稅率也不會搞得副都心還有3開頭4開頭的建案
(當然主因還是生活配套 但我認為持有稅率至少影響了20% 對投資客來說可能上升到50%)
然後就是必須要訂令舊屋條款,對破舊老屋大刀闊斧地去整改
但是在台灣非常困難
現在一家三口 就算爸媽都22K 他也可以住在祖傳的台北市40年老宅過活
當個驕傲的台北人(?
如果你現在講實價抽稅 一年要幾十萬稅金
馬上就有人上吊給你看
所以這一方面只能慢慢來,用德國當例子
1999年開始一刀切,1999年初宣告 1999年開始的交易 都必須按照屋齡課稅
與台灣殘值越低繳稅越低不同 反而是年紀越老的房子要繳越多
舉例來說,用今天當切割日,在這之前持有的房屋都適用舊制
只要沒有過戶行為,你就可以持續繳舊制的稅率最長30年
但只要過戶 包含買賣與繼承 ,就必須按照新制課稅
舉例來說,你家有一間北市40年老房 舊制只要年繳3000
如果持有人是你爸(90歲),那在你爸百年之前, 你都可以享有3000的超低舊制稅率
但是一旦你父親百年,你透過繼承取得房屋. 你就必須適用新制
可能需要年繳高達20萬甚至50萬的房屋稅
但必須要注意的,德國人有對未成年人作保護 (未成年寬限期)
也有對年輕人/殘疾人作保護(減免期)
但沒有保護低收入戶
也就是台灣一但實施 可能最慢10年 最快隔年
就會有人哭著說政府要逼死他們
媒體會說台北要把窮人趕出台北市
(沒錯 這就是民主國家把窮人趕出自己家的方式)
但實務上,可能總統馬上被罷免,然後新總統馬上把新法推翻
(有沒有王安石的即視感? 只是古代是田 現在是房 )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9-09-20 01:10:00
光繼承這條就不可能,最近有個解釋令就是幫繼承解套不要再說投資客了,自住客吵更兇房地合一是所得稅,繼承後有所得多繳稅都不行了你要推持有稅我跟你保證財政部長一定下台這就是台灣的民情法不徒以自行連古中國專制政權都知道的事,但左膠永遠不會懂這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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