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lover ()》之銘言:
: 邁向居住正義!黃國昌17日正式提案「囤房稅」
: 2019年09月16日 10:11
: 記者蔡文鈴/綜合報導
: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推動「囤房稅」修法,將在17日正式提案;他痛批,台灣名列世界前
: 茅的高房價,不僅是年輕人成家的痛;助長不動產炒作的政策,更造成阻礙實體經濟發展
: 、資源嚴重錯置的惡果。
: 黃國昌也向總統擬參選人,蔡英文、韓國瑜、郭台銘提問,要如何面對「高房價」問題?
: 是否贊成「囤房稅」?希望他們能夠負責任地說清楚!
: 黃國昌日前舉辦公聽會,認為台灣需要囤房稅,並在會上提出4點:一、全國僅持有1戶自
: 住房屋者,稅率調降至1%,二、房屋稅條例明定自住房屋之標準及戶數,三、非自住住家
: 用房屋提高法定稅率下限,並明定多戶者之差別稅率,四、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出租者適用
: 較低稅率,未出租者依持有戶數適用差別稅率。
1.減稅=>政府稅收減少 不是都說XX基金要破產了 可行?
2.怎麼訂都一樣 法律只保護懂的人
有房子甚至多房子的人 比沒房子的人大多都懂得怎麼鑽法律漏洞 怎麼改都有方法可以破
無解
3.非自住與否定義 目前現行是採戶籍制度
我家台北房子沒住人好了 但我爸媽戶籍還放在台北市 那就還是屬於自用住宅的稅
簡單說 多房子的老人 目前都是用自己兒女戶籍放在裡面 使用的就是自用稅率
你怎麼改對這些人都沒影響
4.非自住出租還要用較低稅率!? 這我笑了 那到底加到誰的稅?
單純鼓勵出租? 可是問題是 人家放著沒住 戶籍也還放在台北市 還是算自用住宅稅率阿
: 對此,財政部做出回應,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住家用房屋供自住或公益出
: 租人出租使用者,稅率1.2%;其他供住家用者,稅率最低不得少於1.5%,最高不得超過3.
: 6%。
: 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其意旨係為擴大自用住宅與非自用
: 住宅稅率差距,提高房屋持有成本,抑制房產炒作,並保障自住權益。
: 財政部表示,按目前各地方政府非自住的住家用徵收率,僅台北市、宜蘭縣及連江縣按持
: 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桃園市為2.4%,新竹縣為1.6%,其餘新北市等17個縣市都是最低稅
: 率1.5%。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916/1536159.htm
: ……
: 唱衰的,不看好的,至少有個開始了,後續再監督看誰反對吧!
提高房屋持有成本這件事情呢
持有稅這方向打從一開始方向就錯了
真要做要學日本那樣 強制規定成立修繕公積金專戶提撥
越老的房子每年提撥金額要上升 這樣一方面可以有效解決都更問題
二方面也讓持有人意識到 房子不快都更 每年要繳的錢越來越多
改成新屋後 自然會有流動 跟搬遷 這些活水進入經濟循環
這才是根本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