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合建分售」新建案有何應注意事項?

作者: baisu (拜/敗書)   2019-09-08 09:33:24
終於跟建商下訂了一間幾個月前完工的新房,所以把合約帶回審視,建商將合約分成「房屋
「房屋買賣合約」賣方:建商
「土地買賣合約」賣方:個人
兩份合約賣方的地址相同
想請教
1、購買「合建分售」的房子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2、對買方跟賣方又有什麼有優缺點呢?(好奇想了解)
作者: aesdu (123)   2019-09-08 09:35:00
預售屋本來就是土地房屋分兩本,與合建無關,這是建商成本報稅方面的需求。合建對原地主以外的購屋者而言,可能就是較好的位置格局先被原地主挑走,或管委會可能會有大量原地主人馬。
作者: baisu (拜/敗書)   2019-09-08 09:51:00
唉呀,糟糕我漏寫了,可又不知如何修改本文。房屋合約賣方是建商土地合約賣方是"個人"
作者: k0939770752 (一歲一個月!棒棒)   2019-09-08 10:02:00
節稅需求
作者: nottodo (nototdo)   2019-09-08 10:15:00
合建過的人都會說 你乾脆直接賣地
作者: baisu (拜/敗書)   2019-09-08 10:40:00
好不容易找到修改內文的地方,只是加了3行字,可是怎麼第一段後面不見了……
作者: bntimlin (AAAAAda)   2019-09-08 10:42:00
就單純利益分配的問題,地主想最大化獲利,直接賣地估值還不是用建物去估,建設業這種狀況很常見很常見而且建商角度現在買入土地直接適用新制房地合一,土地所得本來免稅變成課稅所得
作者: aesdu (123)   2019-09-08 14:17:00
去確認一下,土地契約的賣方個人,應該還是建商的人,一樣是為了成本跟報稅,建商以個人名義向地主買地後蓋房子,再分給原地主一定比例的房地,此為合建。故土地契約的個人賣方,應該還是建商的人。
作者: amaisar (阿!麥煞)   2019-09-08 22:47:00
不要合建分屋的都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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