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交屋3年KTV、健身房全「蒸發」 建商冷回

作者: medama ( )   2019-09-03 22: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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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ersea0815 (tjp6tw)   2019-09-03 22:56:00
為什麼某些建商總是一堆負面新聞啊
作者: jamo (hi)   2019-09-03 22:59:00
台北晶麒吧,那棟算爭議多的了,還有一堆做 Airbnb那時候我超想打遊樂室的彈子台,等了一年等不到開放就搬走惹~
作者: logen (前しか向かねえ)   2019-09-03 23:00:00
正想轉來問 所以建商輸了最多陪他公設的錢嗎?那他肯定超虧
作者: kenken8801 (牛忙)   2019-09-03 23:01:00
又是這間的新聞 !台北晶麒最近就2則了
作者: ckvir (ckvir)   2019-09-03 23:07:00
內政部預售屋合約有規定廣告也屬於合約即使他有額外註明 也是違法
作者: leoz69927 (電競板板煮 請指教)   2019-09-03 23:09:00
因為這建商爛到出名阿
作者: zealeliot (努力奮鬥救身材)   2019-09-03 23:12:00
太差勁了,住戶不用串連一起告嗎? 人多比較有力
作者: heatsink (熱當機)   2019-09-03 23:20:00
原本都有做被檢舉到拆除,幾乎每個建案的健身房都是二工
作者: grotwpig645 (張智良)   2019-09-03 23:21:00
嘻嘻 發糕
作者: TBBT1 (TBBT)   2019-09-03 23:32:00
建商應該違反公平法了吧?
作者: kenken8801 (牛忙)   2019-09-03 23:36:00
方便請教有什麼地方違法而被檢舉呢?其他建案怎都沒事?
作者: KrisNYC (Kris)   2019-09-03 23:42:00
去檢舉就有事啦 送審的時候劃車位 使照拿到後改成公設的差不多90%建案的公設或多或少都有一樣的問題
作者: zeroyaking (賣屋貓奴才!!)   2019-09-03 23:43:00
昨天有版友私信問我興富發真的那麼爛嗎?<已經買了>我叫他google就好 太多可打槍的地方了
作者: KrisNYC (Kris)   2019-09-03 23:44:00
因為車位可以兼做法定避難空間 至於為什麼會被搞 就不知
作者: Anyotw (Yoman)   2019-09-03 23:45:00
明明合法的建商一堆,不用拖別人下水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9-09-03 23:50:00
公設,哪間建商被檢舉都一樣下場拉..XD主要是,為啥有人跑出來檢舉??有人在故意搞事?
作者: aesdu (123)   2019-09-04 00:01:00
DM亦屬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的一部分,投訴公平會,公平會針對建商、廣告公司做裁罰。購屋者個人的求償問題,需走民事途徑,光是是住宅外牆「顏色」不同的瑕疵,住戶即能告贏建商,法院最新的判決結果是建商敗訴,必須賠償給住戶購屋總價的15%做為違約金。妥善保留契約書、預售屋案的廣告宣傳單或銷售海報,日後要爭取自身權益的時候才能有憑有據。
作者: ebv   2019-09-04 00:07:00
如果興X發都這樣搞 我是他對頭一定狂檢舉他啊! 為何不搞死他?
作者: germanism414 (browanlin)   2019-09-04 00:28:00
那是在台北市才會被處理別縣市八次施工也不會怎樣
作者: Zodelyst (ㄌㄉㄌㄊ)   2019-09-04 00:31:00
15%滿多的耶
作者: heatsink (熱當機)   2019-09-04 00:31:00
因為自己也是這麼做啊,當然市面上鮮少有人檢舉
作者: as111531 (《經濟狀況》債台高築$0)   2019-09-04 00:33:00
健身房,KTV公設做在地下室挺少見的
作者: Zexion (Zexion)   2019-09-04 00:40:00
最近剛好再審閱期間,幸好建商這些都合法
作者: nctufish (暫 別 校 園)   2019-09-04 00:59:00
健身房等公設地下室的很多,幾乎都是二工,北市新建案很多建商有留錢在管委會改建,但是做不出來就是做不出來柯P上任後才申請使用執照的很多無法改,更新一點申請建照才會把健身房改到頂樓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9-09-04 01:01:00
最重要的是..為啥有人沒事跑去檢舉住宅大樓下面的公共設施?住戶檢舉的?鄰居檢舉的?還是競爭對手檢舉的??還是仇人檢舉的???
作者: kid1a2b3c4d (陳可勳)   2019-09-04 01:04:00
台北驚奇戶數很多 直接讓西門町套房市場供給爆炸 當初投資的人都gg了 不過因為總價不低 倒是沒影響租屋市場
作者: Ensidia (要宅的這麼神是有難度的)   2019-09-04 02:57:00
健身房KTV做地下室超多 新埔一堆還有這間真的超黑 之前經理在銷售中心騙也是不認這麼大的公司各種躲閃甩完全不要名聲真的很屌
作者: JuanWang (谷底之路 沒有盡頭)   2019-09-04 03:29:00
名聲沒差吧 反正投資客還是很愛買
作者: nicejeffery (想放鬆心情~)   2019-09-04 07:08:00
堂堂大建商怎麽會這樣
作者: IS0987 (FQ)   2019-09-04 07:23:00
不是大建商不大建商問題吧?是她也沒辦法怎樣,要麻蓋回來給你?這擺明行不通,要麻賠錢?但此例一開賠的完?真要賠也等你去告完再說,不然要賠多少還有得吵最後就是大部分不管大小建商,這種二工都多多少少,跟全臺違建一樣,你政府也不是不知道,有人真的敢來硬的硬去掀?除非有人檢舉那沒辦法了講句直白一點好了,沒照規矩全拆的話,第一是政府拆不完,再來就是很大的可能,那些執法人員家的社區也很多都有這樣,有人會沒事去硬拆自己家嗎?
作者: pk0943 (.)   2019-09-04 07:43:00
有可能是房客檢舉,反正租期到就搬走沒差。使照沒這些設施,蓋了就是違建,有可能影響公共安全。
作者: IS0987 (FQ)   2019-09-04 07:53:00
有人檢舉的可能性比較大啦~
作者: rudolf1238 (Rocker)   2019-09-04 07:57:00
做不到就賠錢啊!不然建商都來唬爛就好
作者: geral74026   2019-09-04 08:07:00
重罰20萬嗎?1/3坪就回來了
作者: henryeech (Henry)   2019-09-04 08:17:00
比較好奇建商為何不取得使用執照再蓋這些公設?既然都要蓋了與其冒著被拆風險為何一開始就照法規做好?成本考量嗎?
作者: aesdu (123)   2019-09-04 08:30:00
因為根本不合法,地下空間是有使用規範的。另外也不見得是檢舉,因為警政署每年會同有關機關,實施不定期抽查。或是社區大樓評鑑也會查到。地下空間非做停車場相關使用 ... 99%異常。
作者: IS0987 (FQ)   2019-09-04 08:43:00
照法規很多東西就是不能蓋啊= =上面不是有講沒有不賠啊,要賠也是等你告了再賠當然各種可能都有,只是檢舉可能性比較高而已,路邊違停警察都懶得抓了,我認識的人社區被檢舉開放空間,工務局承辦直接說,你做做樣子就好,先做個立牌插回去,剩下的回公文寫另循相關途徑辦理改善變更QQ
作者: pk0943 (.)   2019-09-04 08:55:00
工務局大多不想辦這種案
作者: kage01 (嗯)   2019-09-04 08:56:00
買發哥的股票就好 不要買房子
作者: pk0943 (.)   2019-09-04 08:57:00
台北晶麒套房多,租客也會較多,租客檢舉可能性不小。工務局受理檢舉後,要面對管委會,住戶陳情,議員也會來關心。
作者: lagay (賴給)   2019-09-04 08:59:00
台中之前同間建商,媽媽被騙買兩棟代銷直接自殺,印象深刻
作者: rellik1979 (桂圓兔寶的拔~)   2019-09-04 09:00:00
健身房為什麼要做在地下室? 我們社區健身房做在2樓還有會議室 閱覽室 吧台 電影室這些 都做在1樓 做在地下室被檢舉真是活該~~
作者: IS0987 (FQ)   2019-09-04 09:07:00
對~我朋友他是管委會的主委,他說他打電話跟承辦溝通,承辦還說大家互相,好做事一點讓他結案就好了社區型的住宅很多都有民代定期在跑,有事情民代很快就...
作者: badfood (為自己加油)   2019-09-04 09:31:00
除了垃圾冷藏室之外 其他公設都在一樓 這種會有問題嗎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9-09-04 10:06:00
住客檢舉的機率比較高?不讓住客違建,就檢舉公設,拖大家下水~
作者: kev2345 (誣賴貢丸)   2019-09-04 10:09:00
之前看預售合約也是要多簽一張二工免責,所以依定不能有健身房之類的嗎
作者: Anyotw (Yoman)   2019-09-04 10:20:00
B1他使用執照是 防空避難室兼停車吧幾十戶在賣耶,投客表示....
作者: IS0987 (FQ)   2019-09-04 10:29:00
一樓不一定就沒事啊...看看新聞才剛報的,中和漢皇,整個大廳被拆到改回停機車的
作者: tbere2002 (玩命阿飄)   2019-09-04 10:30:00
好可怕
作者: softstar0125 (軟星星)   2019-09-04 11:12:00
被檢舉本來就活該,把車位變公設然後自己家的車停去路邊,市容會好才有鬼
作者: bolten (黃金單身漢)   2019-09-04 11:52:00
基本上這些都屬於C類違建,排列優先拆除的A類違建都沒經費拆了,A類拆到中華民國滅亡都拆不完,所以C類會被拆原因只有,嚴重影響公安,新聞媒體報導(禿子農舍),議員介入要求去拆(村長槓上的佛地魔農舍),或是管委會決議拆除。不然公務機關是不會隨便當檢舉人的打手...因為很多案件很多都是私人恩怨...大多都只是拍照列管而已...
作者: pk0943 (.)   2019-09-04 12:17:00
這種檢舉,若主管機關不處理,很容易被監察院糾正。很多不是主委和工務局承辦講好這麼簡單(檢舉人窮追時就沒辦法了),否則就不會有新板特區,漢皇馥麗二工被拆。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9-09-04 12:31:00
又是...
作者: leonhsu (小徐)   2019-09-04 12:31:00
不得就DM主張權利,哈哈,好SM的條文
作者: bolten (黃金單身漢)   2019-09-04 12:34:00
各縣市應該都有違章處理辦法,每種違建會分級...列為C級的,檢舉就是列管而已...檢舉監察院也沒用..因為那就是各縣市自治條例..也許可能首度經費比較多,所以連C類也拆?不然窮鄉僻壤的縣市...營養午餐補助都沒錢了..根本不可能編預算去拆C類違章。不過主要還是要依照各縣市的自治處理辦法,有待神人分享。
作者: pk0943 (.)   2019-09-04 14:17:00
檢舉監察院怎麼會沒用?若監察院調查屬實,機關收到糾正文,得限期回復改善情形及懲處相關失職人員。
作者: bolten (黃金單身漢)   2019-09-04 14:20:00
各縣市自治條例有規定各類違章建築的處理辦法,蠻多類都是屬於拍照列管即可,除非修法不然監察院也沒辦法呀,至於這案子是不是屬於拍照列管的就靠神人解答。
作者: Shmilybaby (我很少醒著...)   2019-09-04 18:34:00
新聞消失了耶,被和諧了是吧hahaha
作者: Nightu05 (Tiffany)   2019-09-05 00:05:00
等不到游泳池搬走+1 哈哈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9-09-05 00:50:00
這個99%是被自然人檢舉的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9-09-05 01:28:00
不管是誰檢舉的,錯也不會變成對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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