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家人在看預售屋,也拿了某間預售屋的契約書回家看,發現契約有幾個寫的不清楚
的地方想跟大家請教:
1、車位未標示高度,只有長寬:對方表示高度寫在建築圖裡,所以沒有列在契約書。(?
??)
2、只有寫接通水電後辦驗屋,且相關費用由建商處,完全沒有提到天然氣這塊:對方表示
天然氣他們會接通,費用也由他們支付,但是沒有要列在契約書的意思。(???)
3、沒有明確的完工日期期限,只寫開工後幾個月後會完工,但是有提到超過期限建商會被
罰錢。
以上幾點大家覺得合理嗎?如果對方完全沒有要改合約的意思,是不是最好放棄這間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