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的房子

作者: HiStock (HiStock)   2019-08-09 16:35:50
請問各位大大
「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應該是指在第四次「特別拍賣」之後的第五次拍賣了
為什麼法院公告的拍賣次數寫第四拍而不是第五拍
如果在特別變賣程序的期間仍然沒有人買又再減價拍賣
這種情況是不是表示房子問題很大很大才沒人敢買
可是房子可以讓人點交
公告說建物已斷水斷電但屋內堆滿雜物似已無人居住使用
這樣還會有哪些重大的問題呢
有點想買
作者: wayaba (客倌 你想燒幾分熟呢)   2019-08-09 16:44:00
一般是價格沒到投標人底線
作者: rockywalker (洛磯渥克)   2019-08-09 16:44:00
第三拍→特別變賣程序(公告應買三個月)、卻無人應買,債權人聲請減價拍賣→第四拍
作者: basebo11 (bobo)   2019-08-09 16:45:00
特別變賣程序後減價拍賣本來就是第四拍,只是有人簡單講說成五拍好辨識,至於瑕疵未必有,有時候是起拍過高,或者是本來就是難拍,故才落入四拍點不點交才是重點,其餘就但看價格跟是否漏水或非自然死亡吧
作者: ppp00003 (殺人魔)   2019-08-10 00:57:00
就是四拍啊 點交佔有 但是還有遺留物的問題 多做功課吧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8-10 14:40:00
遺留物的問題其實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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