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華固新天地地上權之合理價與成本價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9-07-25 10:51:54
7/24華固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上傳了一個公告
相當有趣, 為華固新天地這個案子解析了許多事情
也能更了解地上權案
為何說是合理價
因為在這個價格高管認為才有接手價值
華固也願意釋出 結清這個燙手山芋
而處分利益15%~20%可以知道這個地上權的成本在哪裡
可想像之前銷售的話術還有接刀的人多有趣還有心情如何
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146sb05
看第一則內容複製到下方
但是SOHO區為事務所 這個要注意一下
參考資料
https://tinyurl.com/y3xv6mk7
https://news.cnyes.com/news/id/4261474
===========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華固建設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8/07/24 發言時間 17:44:27
發言人 劉若梅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2758-2828
公告本公司擬出售「華固新天地SOHO區」使用權房屋予關係人。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08/07/24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出售標的物:坐落台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
2.事實發生日:108/7/24~108/7/2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出售標的物:
交易數量:1戶 20.35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 34.76萬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 707.4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對象:何秉新;其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工程部副總經理。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一般銷售。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率約為15%至20%。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依約定付款。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獲取營業利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8年07月2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8年07月2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
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作者: reko3703 (reko3703)   2019-07-25 17:44:00
說Ceca有料的真的很棒 ㄧ篇他媽不缺錢所以多握幾年就有盤子上鉤 一堆人狂推 真他媽的高雄市場機制與眾不同啊..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7-25 17:23:00
寫得很好+1
作者: siberia (釘子要打進去啦!!)   2019-07-25 17:09:00
寫的很好呀,可以知道建商的怎麼算報酬其實我會想買。
作者: sashar89   2019-07-25 16:01:00
到站了嗎 要學會抓重點 而非馬上就惱羞 對你才有幫助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9-07-25 15:57:00
不過我要去做其他事了 掰掰 ~
作者: sashar89   2019-07-25 15:56:00
沒阿 我看到容易被逗弄的 就喜歡逗一下
作者: s523698 (523698)   2019-07-25 15:55:00
這裡需要的是廢文&半桶水仲介文 堪比joke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9-07-25 15:55:00
你不是叫我請司機嗎 我正在努力跟你溝通為什麼我選擇搭捷運上下班耶
作者: s523698 (523698)   2019-07-25 15:54:00
這文章水準出現在這十足的違和感 呵呵
作者: sashar89   2019-07-25 15:53:00
誰CARE你幾台車阿@@ 就事論事就好這裡是車板嗎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9-07-25 15:51:00
自己名下兩台車 加起來800馬力 我還是選搭捷運
作者: sashar89   2019-07-25 15:50:00
別習慣當成個版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9-07-25 15:49:00
我喜歡搭捷運 請司機還會請假 換人還要溝通 還有塞車風險
作者: zombi (open the gate)   2019-07-25 15:49:00
我也覺得這篇沒問題啊,文章前面有說「處分利益15%~20%可以知道這個地上權的成本在哪裡」,不是就滿清楚的嗎XD
作者: sashar89   2019-07-25 15:48:00
好阿 但還是勸勸你有時間多看看怎樣表達的書對你有幫助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9-07-25 15:47:00
而且開車還要停車 塞車 真的沒比較快,搭捷運可以準確確定時間 蠻好的
作者: sashar89   2019-07-25 15:47:00
難怪研究地上權宅 找個司機阿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9-07-25 15:45:00
搭捷運蠻好的 可以上班路上查資料 下班回廢文 開車就不行了
作者: sashar89   2019-07-25 15:43:00
你看看下一篇 好好想想吧 好嗎別再搭捷運了
作者: dragontwo (Be A Man !)   2019-07-25 15:43:00
看不懂也沒關係,就去別篇文章推文哈啦就可以了大家都很Nice的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9-07-25 15:43:00
對呀因為群眾不同 溝通方式不同呀
作者: sashar89   2019-07-25 15:41:00
也可能是你的問題啊?這麼肯定?難怪你沒辦法改進 因為你都覺得不是自己問題啊XD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9-07-25 15:40:00
重點看不懂是 看的人能力的問題 第一次回你時說了因為我在搭捷運回家路上無聊 XD
作者: sashar89   2019-07-25 15:39:00
講一堆自己好像很厲害 然後沒重點?看來是很在意別人講 不然怎還一直回 ^^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9-07-25 15:33:00
有貼出來就不錯了 現在下工作完比較閒 ~^^這就像專業期刊跟科普溝通的差距
作者: sashar89   2019-07-25 15:32:00
看你跳來跳去像小丑 我也很愉悅阿XD打個重點? 就有反應XDD 是碰到G點嗎XDD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9-07-25 15:31:00
因為嗆你我心情愉悅 ~^^ 外加這是早上工作忙時剛好看到的資料貼上來
作者: sashar89   2019-07-25 15:26:00
本來就是阿 不知道你幹嘛跳來跳去?既然是我的事情 幹嘛回應呢?還扯到甚麼太陽甚麼的 真的不懂邏輯跟重點建議可以學學下一篇...建議而已^^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9-07-25 15:23:00
我也沒空知道你懂不懂 那是你自己的事^^
作者: sashar89   2019-07-25 15:21:00
^^ 我沒不信阿 只是似乎不只一位覺得無重點下一篇文筆好也是事實 這不會改變的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9-07-25 15:19:00
你可以不信太陽會從東邊升起 但這也不會改變既定事實^^
作者: sashar89   2019-07-25 15:04:00
缺學生?找到一個囉 有人信了XDD下一篇幫你解釋的 清楚很多 邏輯也正確難怪推文數就差很多了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2019-07-25 14:55:00
我覺得寫得很清楚啊@@" 說看不懂的是歪國仁嗎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9-07-25 14:32:00
是呀 就憑我 我可以你不行這就是我們的差距
作者: sashar89   2019-07-25 14:25:00
憑你這種闡述能力?甚麼都不講剛好不會暴露不足 棒棒der很多故做神秘的老師也是這樣 不能講太多 才會高深莫測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9-07-25 13:47:00
我看懂了 標題是 情報 不是 問題
作者: dragontwo (Be A Man !)   2019-07-25 12:53:00
https://i.imgur.com/SRvJFeo.jpg回錯篇,請P大幫忙刪樓上
作者: Dinner (Dinner)   2019-07-25 12:44:00
謝謝 先存起來 回家看
作者: LeeAnAn (李安安))   2019-07-25 12:39:00
我覺得原Po沒問題啊,這篇文章雖然格式排版可能比較亂,但先看重點就對了,原Po也有標出來,其它次要的就看自己能力了解,原Po分享資料,沒義務一樣一樣說明給不懂的人吧?
作者: shoshobe   2019-07-25 12:39:00
還好寫的不清楚 不然還以為又在缺學生惹
作者: jamo (hi)   2019-07-25 12:29:00
我覺得在這版發文要有自覺吧,看 ceca 講的那麼多實務的東西然後被一堆鍵盤俠噓,挑釁,檢舉水桶樣樣來推文版友只是質疑可以一句結論節省版友時間,我覺得正常空空的推文還一堆毫無建設就單純為噓而噓的~
作者: sashar89   2019-07-25 12:16:00
重點?表達能力有問題
作者: reko3703 (reko3703)   2019-07-25 11:04:00
所以華固天鑄合理價是多少?
作者: Zodelyst (ㄌㄉㄌㄊ)   2019-07-25 11:04:00
沒跟到人應該都看不懂
作者: jackred (我在台北天氣晴)   2019-07-25 11:05:00
34.76萬 賺15%-20% 等於成本最高29.54之前買的人買45 代表毛利率36% 看來地上權毛利也不差
作者: dragontwo (Be A Man !)   2019-07-25 11:13:00
干的,做股票的人都一個樣看不懂,你家的事
作者: amiahhh (小白)   2019-07-25 11:21:00
你知道的太多了..
作者: dragontwo (Be A Man !)   2019-07-25 11:23:00
不巧我也做股票的,這板屎尿人太多了
作者: tswen (T-swen)   2019-07-25 11:55:00
去年也有賣一戶華固樂慕給關係人,處分利益25到30趴
作者: jamo (hi)   2019-07-25 12:00:00
華固13年取得,17年交屋,四年時間換一個36%毛利我不知道別人怎麼想,要我是覺得這個投報超爛~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9-07-25 11:03:00
XD 我也看不懂你想表達什麼
作者: nonname (荒唐)   2019-07-25 11:02:00
重點?
作者: fashion0932 (Teenage Dream)   2019-07-25 10:56:00
重點?
作者: smaller ( )   2019-07-25 18:21:00
重點很清楚啊 看不懂的是在跳啥針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9-07-25 18:30:00
關係人交易 滿多訊息的 不過事務所是不是成本高賣價低啊?
作者: bufederwang (門口的野蠻人)   2019-07-25 23:41:00
很有價值的資訊。就別管看不懂還很嗆的人吧
作者: michael14 (chali)   2019-07-26 10:55:00
長知識了 感謝菲大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9-07-26 20:59:00
707萬是因為近年租金開始漲了三年前的話我覺得680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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