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海外資金匯回專法預計第4季上路 防炒房

作者: jeromeee (CXZ)   2019-07-06 03:05:35
※ 引述《fytnship (<( ̄︶ ̄)>)》之銘言:
: 連結: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703/1481573.htm
: 內文:
: 海外資金匯回專法預計第4季上路 防炒房設3道防線
: ETtoday新聞雲 > 財經 2019年07月03日 21:11
: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 立法院今(3)日《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必須要等到各部會設立子法之
: 後報到行政院通過之後才會上路,要設立子法規的部會包含財政部、經濟部與金管會,預
: 計將在第4季海外資金匯回專法才會正式上路。而這次立法院所通過的版本,與行政院的
: 版大致相同,第一年、第2年匯回優惠稅率為10%、8%,實質投資則可以減半。
: 並且必須在專戶中管理,匯回的資金運用七成需要實質投資、25%投資金融商品以及5%可
: 以自由運用,並且須在專戶中放達5年,5年期滿分3年提取,每年各可提取1/3。
: 防炒房 專法設置三道防線
: 不過,立法委員最為疑慮的,還是擔心匯回的資金進入房地產炒房,衝高台灣的房價,讓
: 年輕人買不起房子,造成居住不正義。
: 因此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版本,在法規內設有三道防線,防止海外資金匯回十進入房地產炒
: 房,第一道防線,就是行政院版本原先就規定海外資金匯回,在專戶內的資金不論是投資
: 金融商品還是個人自由運用等部分,都不能夠投資不動產。
: 其次,在《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新增規定裡,不僅不能投資不動產,也明
: 確規範不能投資REITs(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所發行或交付的受益證券)。最後,就是即使是
: 廠商回台投資,依計畫興建或購置的建築物,授權經濟部設立子法規範廠商持有的年限,
: 必須持有多久以上才可以轉售。
: 防止資金規避稅負 CFC最快111年上路
: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為防杜跨國企業或個人藉於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成立受控外國企業
: (CFC)保留盈餘不分配,規避我國稅負,財政部於105年7月訂定所得稅法第43條之3(營利
: 事業CFC制度),並於106年5月增訂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之1(個人CFC制度),施行日期
: 由行政院定之。
: 立法院於今日並通過附帶決議,要求該部於本條例施行期滿後1年內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
: 日期,期藉由本次鼓勵台商匯回資金投資台灣的契機,配套規劃CFC制度未來的施行日期
: ,兼顧我國經濟發展及使反避稅制度順利上路,符合國際潮流。
: 心得:
: 先前行政院版本 幾個防治重點
: 1.回台資金若有收益或移轉財產 以所得稅、遺贈稅規定辦理
: 2.五年內所有資金都不得投資不動產(其中95%專戶控管五年)
: 3.可建廠房但不能出售、且不能購買工業區土地
: 4.回台資金五年後才可投資不動產 受房地合一限制
: (一年內45% 兩年內35% 十年內20%)
: 這次立法院通過版本
: 1.專戶管理 需放5年 年滿後才可分3年每年提取1/3
: 2.七成需要實質投資、25%投資金融商品以及5%可以自由運用
: 且都不能夠投資不動產
: 3.計畫興建或購置的建築物 需達子法規範廠商持有的年限 才可轉售
: 比對參考
我覺得台灣對有錢人真的是很寬容阿
這種規定擺明寫給沒開過公司的人看堵他們嘴的......
真的隨便想都能把錢洗出來
要是我是台商想把錢弄出來
我會把這筆錢投資開一間自己100%持有的公司
然後找個親戚啥的隨便開間廣告公司或影像公司顧問公司之類的
創業嘛 需要行銷阿~~
那就先找他拍一支影片或做個企劃 價格呢 恩 就想買的房子頭期款價
影片內容就用高規格IphoneX 拍個死肥宅跳過氣的PPAP 放個LOGO就好
什麼!?你說影片怎麼那麼貴還看不懂? 我說這是創意阿 dude 不能用錢算的
然後開公司嘛 需要租辦公室阿 合理吧 剛好租在那間房子也一定是巧合阿
租金呢? 喔 剛好就是房子貸款價
想買幾間 就拍幾支影片 租幾間辦公室或倉庫
這樣實際費用是多少? 5%營業稅+書審營所稅1.X%吧

你一定會說台灣政府沒那麼笨! 這種東西都看不出來
我告訴你 台灣政府公務員就是一群他媽的智障
隨便舉個例啦
拎杯跟我前股東打官司 他輸了 然後死不給錢
他家產數十億吧 不給純粹是他不爽 要我多花時間跟他要
於是我就去對他強制執行 過程中去國稅局調他財產
一看不得了阿~~
信義區土地房屋整整四頁 而且都是松開頭的路或信義路
所得部分更扯
他的租金收入 松X路X號 租給銀行部門 整整兩層喔~
一年報的租金多少你猜猜?
30萬上下!!
大概整整有10筆都是這種誇張的租金 更別說他沒報上去的
你說國稅局知不知道? 幹 怎麼可能不知道
但查不查? 不查阿! 幹 他明面上報的年所得比我還低你信?
然後用這樣的所得 養了一台大牛 一台小牛 3台賓士 一台馬莎 住在三億的豪宅
呵呵 從那天我看他他是這樣玩的以後 我頓悟了
在台灣 你有錢,什麼法律規則就是拿來參考用的啦
就算政府知道 也當不知道
連最愛錢最有效率的國稅局這種這麼好查的都不去查了
你說台商回來的錢有沒有進房地產政府會認真查驗?
鬼才信啦 查到當沒看到啦
偉哉鬼島
覺得公司和個人都乖乖繳稅的我根本智障 以後我也要來逃 幹
作者: inthenchen ( )   2019-07-06 03:47:00
沒關係想逃稅準備吃大便喔有關係才能沒關係
作者: Narok (Narok)   2019-07-06 04:56:00
資產高到一個程度自然有關係,關係等級有點像度劫?
作者: dragontwo (Be A Man !)   2019-07-06 07:45:00
你知道的太多了這種機八人真的多,擺明就是要錢來打官司
作者: zong780405 (Tikky)   2019-07-06 09:15:00
小錢 始命必達-> 國稅局。 大錢 人力不足 -> 國睡局
作者: jamupme (james)   2019-07-06 09:41:00
其實現在要把錢回運台灣並不難 除非你的租金跟PPAP一次可洗上千萬 不然用這管道洗沒有效益 還冒著被專戶追查的風上千萬的租金跟PPAP你等著跟查帳的人解釋吧
作者: jamo (hi)   2019-07-06 12:06:00
我其實有點懷疑除非你是辣台妹的妹妹,不然依國稅局的查稅力度,就我所知高額租金幾乎一個都跑不掉信義區店面租銀行一個月報三萬租金,應該兩下就被查翻了
作者: AssKisser (you know)   2019-07-06 12:42:00
是一個月租金30萬吧?租金的稅是跑不掉的 尤其租給銀行 但是強制執行的部分只要他名下銀行戶頭沒錢 就要不到
作者: jeromeee (CXZ)   2019-07-06 12:47:00
上面寫的都是年所得啊,礙於個資法我不能po上來,不然實在有夠想給大家看這國家真的有病
作者: AssKisser (you know)   2019-07-06 12:48:00
其實政府縱容這些人 就是把守法者當智障
作者: jeromeee (CXZ)   2019-07-06 12:49:00
是說我其實有想跟國稅局檢舉,聽說獎金不少……
作者: AssKisser (you know)   2019-07-06 12:51:00
也就是政府其實暗中鼓勵大家這麼玩 因為很多政黨高層以及提供大筆政治現金的人也都是這種人因為很多立委也都這樣玩 我不知道 這個要怎麼修法改我很好奇 這種誇張低的租金 還租給銀行 怎麼有辦法逃掉?
作者: jeromeee (CXZ)   2019-07-06 13:19:00
所以我才覺得扯爆,我連調兩年的所得都是差不多數字 國稅局簡直瞎了
作者: redmi2 (redmi2)   2019-07-06 13:32:00
逃漏稅和海外資產金回台沒太大關係吧 資金不回台也一樣有逃漏稅
作者: kis28519 (空白也好)   2019-07-06 15:06:00
非富即貴,沒養幾隻狗當後台說不過去
作者: jamo (hi)   2019-07-07 14:14:00
你就說個路名吧,信義區銀行太多了,我不信國稅局能這樣放過
作者: chicio2002   2019-07-07 15:13:00
實質投資的支出項目有限制唷 基本上是買廠房 設備這種 要有投資計畫做審核 銷管費用這種無法唷
作者: ZaireWade3 (大帝之友)   2019-07-07 18:41:00
你這篇再寫清楚點 讓記者拿去抄 就可能回查了
作者: milkwind (hi~)   2019-07-07 19:40:00
他那麼有錢你不怕他找人把你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