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我是賣方 交屋前漏水

作者: losh (007)   2019-07-05 08:50:03
那請問一下, 假如賣房子的部分, 漏水的是加蓋的, 頂樓加蓋漏水的話, 這個不在權狀裡
面, 是否屋主就不用處理了? 鬧上法院的話, 加蓋的部分漏水是不是通常都不列入保固?
※ 引述《rpg1510 (八分之三)》之銘言:
: ※ 引述《himandher (他&她是會有不喝果汁的人)》之銘言:
: : 親戚兩年前買了三十幾年的公寓
: : 簽委託時房仲問有沒有漏水
: : 親戚有說之前有漏水過一次
: : 但後來沒有漏
: 之前有漏水,但後來沒有漏
: 但現在大雨後又漏
: 的情形有分很多種啊:
: A、鄰居漏過來
: B、自己家漏,且漏水的位置相同
: C、之前漏的位置,跟現在大雨後漏的位置不同
: 處理的方式也不同:
: a.修繕的責任100%是鄰居,跟前屋主沒關係
: b.修繕的責任100%是前屋主
: c.假設上次是窗戶的玻璃漏水,那後來沒漏代表前屋主窗戶的漏水已經有處理過
: 假設這次大雨後是房間的牆壁滲水,那原因有很多
: 例如地震新震裂的管線,從鄰居漏過來
: 也有可能是自己家牆壁有裂縫,雨下太大打進來
: 那就要詳細調查漏水的源頭,才能抓出該負責任的是誰,以及負責的比例
: : 所以房仲勾選沒漏水
: : 後來房子賣掉了
: : 卻在交屋前
: : 在前陣子的大雨中漏水了
: : 親戚以為房仲應該有跟買方說過之前有漏水的狀況
: : 但應該是沒有 所以買方氣炸了
: 看文章的敘述,比較符合情形B
: 漏水的位置是同樣的
: 前屋主這樣說,自認為沒有大雨就不會漏
: 就是在賭沒下大雨,就可以混過去
: 仲介方也便宜行事
: 就是咬死前屋主說沒漏水
: 照理說前屋主說沒漏水
: 要詳細問沒漏水的情形是:
: 1.鄰居修好了 (情形A)
: 2.自己修好了 (情形B or 情形C)
: 3.小雨不會漏,大雨才會漏 (情形B的故意版)
: 1.前屋主才可以完全撇清責任
: 2.那就是前屋主治標沒治本,狀況大(ex:下大雨)了又會繼續漏
: I.有良心的,買方要求20萬治本修繕吞下去
: II.無良的,繼續花2萬打針,就跟買方耗
: 3.屋主自己想隱瞞,想讓房子可以賣較高價格或是想省修漏水的費用
: 房仲剛好抓了屋主貪心的心態
: 勾沒漏水,房子也比較好賣
: 那被解約、求償,都屬買方的合理要求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9-07-05 09:00:00
違建責任自負
作者: chiutepiao (阿飄。)   2019-07-05 10:22:00
在這問法律問題似乎很容易得到錯誤的答案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9-07-05 16:46:00
違建的部分不在房子保固內,代書簽約會說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9-07-05 17:30:00
頂加漏水沒有瑕疵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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