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同事聊房子,同事出個問題讓我愣住,不知道怎麼回答他
條件:自備款200萬,貸款八成,貸款30年,利率地段都是一樣,購入的屋子都是出租用
1.買一間1000萬的房子,收租金每個月收2萬,貸款每月繳28000,等於是自己再多付8000
2.買兩間各500萬的房子,每一間各出租1萬,兩間加起來的貸款也是一個月28000
條件1.2相比,自己出的錢是一樣的,差別只有多一間房子
假設未來房子上漲的比例兩間是一樣的,售出之後獲利也是一樣,那還有必要買第二間房
子嗎
以上,小弟被問到這個就有點詞窮,就是嘴巴講不贏他啦
想請問各位大大,這兩種的優缺點在那邊呢?
請各位大大理性討論,切勿只講“未來房子一定跌” “現在買是套住” ba la ba la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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