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遇到三角簽

作者: cocawowa (書籤)   2019-06-13 11:22:45
這一件土地買賣 我是中間人幫我親戚賣
遇到了應該是三角簽
一個聲稱是買家本人的來談土地
很快談好 賣價他二話不說同意
原本以為是一個愉快的阿莎力交易
後面就出了一堆問題
1.他把買賣價金抬高
理由是他要付中間幫他找到這塊地的人顧問分之類的費用
抬高金額大約6%
然後要由我們總價金支付出去(其實是給他自己)
2.簽約人是他沒錯,但另有持分人要登記
他要求頭款他要付現1成 其他後續入履保帳戶
但那1成裡面要先支付掉他所謂的顧問費
而且很詭異的是 他這筆顧問費堅持不寫入合約(不怕賣方拿到錢不付?)
3.簽約完給完頭款沒多久要求代書改持分人(找到真買家了?)
這中間疑點就是,他那回回去的6%是否就是他要賺真買家的6%
他還一直要求賣方要對外說賣價是加上去的價格
不能說我們實拿的價格
另外最幹的一點是 他竟然瞞著我對我親戚說那價差6%是給我的
我一毛沒跟他拿 只在等交易結束親戚給個小紅包
我現在整個火上來 問了相關人士這個就是三角簽
這個所謂買家其實就是仲介先把土地吃下來再找買方
所以後面他要換持分的應該是真買家
這樣我們賣家有沒有風險呢?
雖然到現在賣家都沒發現這中間問題
我是不爽他把那6%掛我身上
我才會去發現這件事
如果後續交易這樣我們賣家會有問題嗎?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9-06-13 12:09:00
埔里的那塊地嗎.良心話.不要賣給他們快點解約.
作者: cocawowa (書籤)   2019-06-13 12:35:00
約已經簽下去 賣方解約要賠兩倍頭款
作者: popo889 (雞蛋糕)   2019-06-13 12:51:00
那你為什麼要配合他?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9-06-13 13:05:00
阿門........
作者: cocawowa (書籤)   2019-06-13 13:18:00
我只是中間人 誰價格好給誰 沒想到被下套 承辦代書也說我被搞重點我以為他就是買家本人 簽完約才發現他是先搶地再找買家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9-06-13 13:24:00
就是因為妳是中間人.才更好下手.出事了你扛啊(默哀
作者: cocawowa (書籤)   2019-06-13 13:31:00
問了我律師 他說就假裝不知道 反正最後買家發現最壞狀況我們善意第三方也只是做個證而已orz遇到這種人真的很夭壽 吃那麼兇還推給我
作者: beminaru (老胖子)   2019-06-13 13:34:00
你自己也想吃啊XD 然後被吃了
作者: cocawowa (書籤)   2019-06-13 13:36:00
沒哦 這筆土地 親戚才說交易完給我2.3萬紅包 哈哈如果想吃 他那6%不敢簽合約的 回不去他口袋的 哈哈哈這邊親戚都是相信我 因為之前幫他們賣過都價格很好不想因為這一次交易出事還得要他們作證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9-06-13 13:39:00
2.3萬紅包......你真的被坑了也不覺得意外啊(嘆
作者: cocawowa (書籤)   2019-06-13 13:39:00
再請律師想辦法看看 能不能有什麼辦法終止契約好了orz很親的親人 老人家 我也不是仲介 沒必要賺這種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9-06-13 14:52:00
拿法律壓呀,三角簽一堆違法問題對國稅局有逃漏稅問題,對地政局有登載不實問題,對銀行有詐欺問題,對買家同樣有不當得利問題
作者: cocawowa (書籤)   2019-06-13 15:19:00
了解 我想在簽約當下怎麼代書都沒把這些點出來試試請律師去處理好了 這問題有點大 感謝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9-06-13 16:11:00
也沒那麼複雜啦,就買方賣各有一個agent的概念看合約買方是誰的名字,過戶就是要他出示資料就好了,那個 1成也寫入合約,照合約辦事,不然那一成你叫他上法院告你再說對方的agent想偷雞,你可以反悔叫他照合約走,有意見就來改合約,口說無憑不是嗎?到時過戶要登記買方,請代書依合約寫
作者: KYOLONG ( 給人一次機會)   2019-06-14 09:30:00
知道你很生氣啦 但是你去查一下買方身份 中人的話地政可開罰(無營業員執照的)。另外不要隨便當中人他要是能拿到你當中人的介紹的證據也是能讓地政局罰你!
作者: cocawowa (書籤)   2019-06-14 15:14:00
我去查了他應該有營業員執照因為他之前就是在當仲介 後來也是搞這種東西被炒現在自己跑單幫先強土地再找買家之前沒打聽以為他是單純買家現在一打聽天阿這個人已經是地方問題人物
作者: nook777 (一加一)   2019-06-15 20:16:00
照合約走就好,合約買誰名字,過戶就過給誰他要轉手再賣是他的事。賺價差房地合一照課買賣價金照原本講定的金額,不需要同意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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