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法定停車位?

作者: cnskmkm (劉替)   2019-06-10 20:29:05
最近買了新大樓 發現買的車位是法定停車位
有樓層跟車位編號 但是看網路資訊 似乎沒有獨立權狀 是算在公設裡?
想請問一下 這種另外花錢買的車位 應該不會每年還要跟其他有買車位的住戶
抽籤換位置吧? 不然感覺每年換來換去的超級怪的啊?
另外想問一下 如果在不妨礙他人的情況之下 這種自己買的汽車位
是否能停機車在停車格裡面呢? 因為是法定停車位 算約定專用性質
不知道能不能停機車在汽車格裡面呢?
作者: space6 (bleech)   2019-06-10 20:33:00
停機車要看管委會,大部份都允許,但不能堆其他雜物
作者: MonkeyD5566 (蒙其D56)   2019-06-10 20:52:00
其實你可以google一下就有大概的答案。現在大樓很少獨立權狀的車位。車位有分獎勵車位(現在很少),法定車位,增設車位。車位現在大多都算在公設裡(大公,小公,或車公都有人說,看狀況),然後沒有獨立權狀,如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19-06-10 20:52:00
先研究規約
作者: aesdu (123)   2019-06-10 21:00:00
視管委會的管理辦法而定,基本上是不行啦,不然大家都來堆放東西,就是管理敗壞的開始。一個放機車,然後有人開始堆雜物 ... 接著堆置的物品沒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的出現 ...https://youtu.be/Gs1HrCd9Q78
作者: MonkeyD5566 (蒙其D56)   2019-06-10 22:09:00
https://tinyurl.com/y8cd86wz可以看一下法律上的看法,原則上約定專用你要放機車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影響到他人。不過最好還是看跟管委會怎麼運作。https://youtu.be/cKjoLYX-Mao管委會是敗訴的,自己參考,看要跟管委會抗爭還是乖乖聽話。至於罰錢別傻了。你買的停車位他憑甚麼罰?
作者: aesdu (123)   2019-06-10 23:07:00
上面敗訴的原因應該是沒有入規約,入規約經核准是不會敗訴的。而且所謂敗訴是指99年的另一案類似案例,並非新聞中的案例。違反規約,要罰多少錢之類的事情呢?原則上是可以。但是,要在「住戶規約」中明文規定,而且要注意比例原則。只要透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在規約明文約定,是可以被認可的,這種被認為是一種契約上的關係,嚴格來說,它的性質應該是違約金,而不是罰款。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條則規定,住戶違反第6條規定,主管機關受理住戶或管委會之請求,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由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得「連續處罰」。所以不繳規約罰金也不改善,就改由主管機關連續開罰就好,重點是規約必須通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訂立,而非管委會自訂,如此才有效益。
作者: MonkeyD5566 (蒙其D56)   2019-06-11 09:01:00
謝謝a大詳細說明
作者: aesdu (123)   2019-06-11 09:36:00
另外還有個大絕招,禁止機車進入汽車停車場範圍車道。車道算是公設,必定可由區分所有權人訂立規約,屆時除非你用汽車將機車載送進停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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