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uwwan (狂傲)
2019-05-12 18:06:46把房子租給別人之後
期限已經到了
電話不接也不回
請問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呢?
比較快速的處理方式?
作者: xup6ted (柚子) 2019-05-12 18:07:00
請里長跟警察陪同開門
作者:
leoth (小貓)
2019-05-12 18:24:00可以去租屋版問
作者:
kevinhon (kevin)
2019-05-12 19:04:00順便問一把年紀還賴家的要怎麼趕走呢?
作者:
newsyho (newsyho)
2019-05-12 19:12:00去法院寄存證信函,透過法院讓他借貸出問題,就會走人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9-05-12 19:30:00順便問一下 生了幻想症的人如何讓他去看醫生?
正面就是找法院,會拖一段時間但有用但問題在於牠會不會給你來黑的水泥灌馬桶,陽台種樹...etc
找兄弟去門口站?不要亂教好嗎!那就等著上新聞 看誰吃虧
作者: atsea (二萬英呎的距離) 2019-05-12 19:50:00
只能找法院 先寄存證信函 可以GOOGLE 網路
作者:
Magiter (大柳丁)
2019-05-12 19:55:00如果他名下沒財產,都玩現金的,也不缺錢,你會很麻煩。
作者:
moocow (void)
2019-05-12 20:50:00我家都請警察來 效果還不錯 = =a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9-05-12 21:11:00租屋版?!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9-05-12 22:29:00法律版才對
避免不定期租賃契約問題之預防方法(民法§451)之一:出租人於租期行將屆滿之際,向承租人預為表示不願繼續契約者(最高法院42年台上字第410號民事判例要旨參照)。 你就寄存證信函給承租人說房子不再續租給他了。
超過租期沒走 變成不定期你就麻煩大了....很多都故意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