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台北市與新北市鄰居素質差異?

作者: ChinkFilmsZZ (清客電影評論家)   2019-05-10 13:11:53
※ 引述《twkite (twkite)》之銘言:
: 古有明訓「千金買屋,萬金買鄰」
: 房價跟鄰居「平均」素質是否有正相關,想聽聽版上是否有人有住過兩地經驗~如能
: 說出區域會更具體,謝謝:)
大安區 靠新生南路附近 住了十幾年
以及新北 新莊 輔大 偶爾陪當時女友住四年 換過三個地方的心得 ( 都是3房兩廳 )
只能跟你說正台北市 鄰居素質高不是叫假的,就算老人也是有素養的老人
別的不講,就我觀察我住的附近,蠻多人都以身為當地居民為榮的
因此環境大多都整理的相當不錯,鄰里關係良好
雖然很多是表面功夫 ( 私下根本不熟 )
但至少門面上,會讓你覺得住在大安區是很有歸屬感且驕傲的。
只是居民好相處歸好相處,一旦有糾紛或被侵犯 也絕對沒在跟你怕的
感覺那邊居民人人心中都有養一隻小鬥雞
不戳沒事,一戳大家就是法院見
不惹他沒事 要互咬絕對鬥到底 不會鄉愿 法律程序該怎麼走就怎麼走
以上是我認識的大安區居民特質
至於新莊就不說了
我個人的居住體驗說真的不是很好...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9-05-10 13:28:00
大漢溪以北=桃園=中南部
作者: flyingkenh (小凱~)   2019-05-10 14:11:00
有錢人表面都會做足,井水不犯河水一有問題 被影響到真的就是不客氣
作者: moocow (void)   2019-05-10 15:03:00
所以真的常常法院見?_?
作者: radiwei (little bear)   2019-05-10 15:24:00
愈講人情味的地方通常就是愈混亂愈沒法治的地方
作者: LeeAnAn (李安安))   2019-05-10 15:58:00
同意。人情味是講得好聽,實際上是大家一起爛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9-05-10 16:34:00
台灣最有味道的就是人情味...咦...好爛?
作者: Matsui (金澤大阪然後回家)   2019-05-10 16:34:00
人情味就是你鄰居用花盆佔車位把騎樓圍起來你也不會去檢舉他,然後過兩個月你發現他沒事就跟著做了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9-05-10 17:32:00
樓上神舉例。某個社區有人增建空間佔用中庭某部份,住戶開會時有人反應,主委:"大家都好鄰居1X年了,沒什麼好抗議的,要不然你檢舉他佔用中庭,他檢舉你陽台外推(靠夭,問題是建商一開始就陽台外推了)"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作者: MiLu307 (想不出來)   2019-05-10 17:54:00
推樓上例子 xDDD
作者: jamo (hi)   2019-05-10 18:12:00
法院見我覺得沒啥不好,難道8+9直接噴子掏出來比較好?
作者: LeeAnAn (李安安))   2019-05-10 18:37:00
同意樓上j大。法院能解決的都還可以,怕就怕是那種法院解決不了的你才知道麻煩!
作者: yuting90 (yuting)   2019-05-10 19:23:00
最近看到佔車位的新方式是用鐵鍊鎖住機車和水溝蓋...
作者: nctufish (暫 別 校 園)   2019-05-11 00:54:00
法理情是最爛的,情理法比較好其實北市高素質也是建立在情理法之上
作者: LeeAnAn (李安安))   2019-05-11 02:08:00
樓上就是說出「鞋櫃放走道是加分」這種鬼話的人,不但害社區素質變差,而且還是違法的,難怪敢說「情理法是最爛」,因為要方便你違法嘛!
作者: seraphpiyo (撞牆也會失敗)   2019-05-11 07:18:00
情理法才是最爛的,被情控制等於是基因奴隸和只是披著人皮的蟲鳥狗鼠。臺灣人到底是人類,還是空有人類殼子的其他動物?
作者: nctufish (暫 別 校 園)   2019-05-11 17:12:00
https://tinyurl.com/yygfolza情理法不是不用法,只是搬法出來之前,能解決先解決動不動就搬法出來的就是訟棍
作者: LeeAnAn (李安安))   2019-05-11 17:15:00
在走道放鞋櫃就是侵佔。請問你有走道的所有權狀嗎?走道是公共的,放私人物品就是侵佔在走道放鞋櫃的就是低等社區才做的事,在走道放鞋櫃就是討人厭的住戶
作者: nctufish (暫 別 校 園)   2019-05-11 17:20:00
要不要先看連結判例下雨天溼鞋放室內,可以想像你家有多臭
作者: LeeAnAn (李安安))   2019-05-11 19:06:00
下雨天濕鞋室外放乾再拿進來。但你鞋櫃是一直放走道,不一樣好嗎?你就一定要侵佔公共走道是什麼道理?
作者: MonkeyD5566 (蒙其D56)   2019-05-11 21:04:00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096444最後樓上貼的那個案例上訴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定要罰!本來就該罰公共設施憑甚麼納為私用?情理法的情不是無限上綱好嗎?不要理盲濫情
作者: seraphpiyo (撞牆也會失敗)   2019-05-11 22:17:00
人人自律誰這麼無聊愛當訟棍,煽情不思考才噁心。根本只是自私自以為宇宙大王怎麼做都好棒棒,基因控制程度100趴,沒救了。
作者: asdlkjfgh (我不是英九 我是桂)   2019-05-12 08:40:00
違法還能理直氣壯的 實在是令人嘆為觀止 果然台灣還是很多這種人 哈哈對了 不知道是不是釣魚 小心被告我自己是極度痛恨那種為了私欲去佔用公用資源而影響他人或公共安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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