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不是誠實 是必須誠實
如果不說 後面鄰居一也一定會說
就算房子本身不是兇宅 也會有一些糾紛出現
賺那幾毛錢 搞不好還要上法院 鬧上社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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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似乎滿多這一類的問題
以這個案例來說3樓的屋主 去地下室被殺
三樓法律上不算是凶宅
公設也沒有兇不兇宅的問題
一般凶宅會很便宜的原因之一是
只要合約書上載名此標的物有非自然身故的問題
一般銀行"幾乎"是不給貸款的~ 所以現金要準備很多
兇不兇要看人! 你如果不在乎的話 就沒差
但我的觀點不太一樣
自殺類例如吃藥 燒炭類的我覺得還好
但是情殺類的怨氣很重
他就算在地下室被殺,死了之後還是會回家
所以你買了三樓之後 "有萬分之的可能"還會跟祂住在同一個空間
有可能半夜會聽到吵架聲或哭聲之類的....
就算沒有懸疑的事情發生
鄰居的嘴巴很厲害 情殺是大事情
以後進進出出人家對於你的眼光絕對是不太一樣的
要承受這一類的壓力 以及之後要賣的時候也是要告知
否則也有可能會有一些糾紛等等
除非這個房子特別便宜 或是你非買不可
不然我不太建議買!
※ 引述《aftercome (Jesse)》之銘言:
: 如題,
: 最近在看房子發現一間打折的華夏
: 致電給房仲小姐後
: 他說女屋主在地下室被情殺,如果要看的話要不要先考慮一下
: 所以想問問這樣3F是否就變成凶宅??
: 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