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土地遭盜賣訴請國賠 逾時效遭拒

作者: moocow (void)   2019-03-28 1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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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idi620 (萬能史哥)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土地遭盜賣訴請國賠 逾時效遭拒
時間: Thu Mar 28 14:43:51 2019
中時電子報 2019年3月27日
土地遭盜賣訴請國賠 逾時效遭拒
林偉信╱台北報導
前大法官王澤鑑的伯父王諸齊在28年前過世後,他位於北市東區名人巷的黃金地段土地
遭人盜賣,王的子女訴請國賠;高院更二審曾判決大安區地政事務所須賠償6.5億多元,
但更四審認為,事務所雖有疏失,但因逾請求時效,昨判決免國賠。全案可上訴。
王諸齊1991年死亡後,有人偽造他移民加拿大的長子王萬子身分證,申辦戶籍謄本,再
偽造繼承系統表,於2003年向大安區地政事務所誆稱,王的繼承人只有長子一人,隨即
辦理繼承登記,領取新的土地所有權狀。
歹徒領得所有權狀後,再將這3筆土地賣給不知情的施姓民眾等11人,買方後來分別再將
土地捐給澎湖望安鄉及用來向台北市政府進行抵稅,王家雖向調查局報案,但迄今未破
案。
王諸齊的6名子女認為,地政機關把關不實,害他們的土地被盜賣,但因為施等11人是不
知情的善意第三人,無法向他們求償,於是訴請國家賠償。
歷審都判免國賠,高院更二審改判決地政事務所須賠6.5億元,創下國賠金額最高紀錄,
經最高法院撤銷後,更四審也認定地政事務所確有疏失,但因超過請求時效,事務所可
以拒絕給付賠償,因此判決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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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億多平均每個子女還能拿到1億耶...
所以抓不到歹徒嗎?
作者: ltyintw (菈米雅嘶嘶)   2018-03-28 14:44:00
原來大法官也沒法度對抗法律啊台灣真是個犯法好國家
作者: Spinner3 (R&G)   2018-03-28 14:47:00
起碼把人抓到給家屬交代
作者: baiya   2018-03-28 14:48:00
哇靠 超過請求時效 不用賠 土地就這樣給別人了 沒有任何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3-28 15:03:00
對,因為歹徒所有資料都是假的,.......
作者: POWERSERIES (控訴社會不公)   2018-03-28 15:10:00
太屌了 以後我買通事務所人員就好啦
作者: fulongb210f (如果還有明天)   2018-03-28 15:21:00
這一定是有內鬼 自己家 或 地政局
作者: moocow (void)   2019-03-28 16:05:00
虧大了 政府機關與相關人員也沒人需要負起責任
作者: chiutepiao (阿飄。)   2019-03-28 18:19:00
不是沒人賠 是國家不用賠 盜賣的人還沒抓到啊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3-28 18:40:00
國賠的消滅時效最長只有五年而已。國家賠償法第8條第1項規定,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5年者亦同。
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9-03-29 17:09:00
就被盜賣了 怎會知道被盜賣 所以每年都要去地政申請檢查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3-29 18:41:00
查謄本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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