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一般事務所可以當住家使用嗎?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8-09-22 13:57:23
※ 引述《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之銘言:
: 大家關心的新北市部分
: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20180001010700-1040507
: 後面還有幾條規定
: 不過看起來
: AMAX當住宅應該是沒甚麼問題的
請看附表一,第11頁,
就新莊都市計畫(副都市中心地區)第一、二種商業區有以下之特別規定
如屬第一、二種商業區四樓以上供住宅使用者,應取得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核准之總量
管制文件,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依據新莊都市計畫(副都市中心地區)細部計畫(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六點規定「本計畫區內第一、二種商業區四樓以上得供住宅使
用,惟供住宅使用樓地板面積不得大於50%」)
請再看附表一,第12頁,其中就H2類組僅放寬
地面各層,其樓地板面積<五00㎡,作為下列H2類組中之使用項目:
小型社區式日間照顧及重建服務
所以變更使用執照是amax的事務所作住宅使用之前提要件,且受總量管制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9-22 14:12:00
推 真的很有求知精神 本魯佩服 XDAmax。。。。。。太特殊 留給有眼光的必勝客
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   2018-09-22 16:11:00
amax不知道有沒有去申請 如果沒有去補申請應該還是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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