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賣房仲介費或獎金

作者: sesirc (crises)   2018-07-28 01:46:09
小弟前陣子委託仲介賣房
當初開一底價給仲介請他去找買方
後來他說有一買方有興趣,
但是很高興地問說如果超過底價是否可有獎金(原談仲介費3%)
當初小弟也沒多想(盤仔)只回個成數給他
(即總收=底價3%+超過部份*成數)
後來價錢談成了,總共付了仲介費約總價10%
因為算是雙方口頭承諾,但請問這樣仲介的收費(>6%)合法嗎?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8-07-28 01:58:00
這樣問是後悔了吧?他達到你的要求不是了嗎?
作者: smallpenguin (大直好宅男)   2018-07-28 02:01:00
不合法就算沒超過也是賺差價的行為了對買方部分也有涉及背信應於加計利息後加倍返還被害人得請求損害額以上至三倍之賠償基本上仲介貪心超收後果都非常慘真的去舉發會倒賠吐還給您
作者: jamo (hi)   2018-07-28 03:06:00
不合法,但既然是你自己答應的事情,就衡量一下自己嘴巴說出來的話,做出的承諾,究竟值多少錢~你當初完全可以堵他一句"沒獎金",相信比起事後來版上問人格要光明磊落的多~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8-07-28 03:48:00
這事情看多了 沒那麼器量話不要說得那麼滿 寧可交易前緊張兮兮 也不要交易後打臉自己
作者: westhaown   2018-07-28 04:40:00
吹這麼大還不是漏氣 有意義?
作者: david359 (191413)   2018-07-28 04:48:00
建議你把價錢打出來,底價3%和成交價3%是不一樣的世界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8-07-28 04:48:00
好啦 不合法 趕快去要錢 好好睡個覺吧
作者: istom (wei)   2018-07-28 04:49:00
你當初都答應他了..現在又問合法嗎,是不是想去揭發他呀...
作者: sesirc (crises)   2018-07-28 06:46:00
是人格掙扎沒錯,但沒有舉發的意向。自己留經驗。謝樓上各位。
作者: trestan (trestan)   2018-07-28 07:51:00
我是覺得啦,誠信很重要。
作者: batista1980 (生活要精采)   2018-07-28 08:09:00
這,合法是一回事,但說都說了...
作者: s359999 (gototai)   2018-07-28 08:55:00
過街鼠中仲就是靠這樣撈的吧? 合法與否不重要,他會說:中仲也要生活啊,誰不是這這樣做,不然你自己來賣啊! 當自售就竭盡所能開發(ㄨˊㄘˇㄉㄜㄌㄨㄢˋ),自己要口頭說的,為了錢跟對岸一樣積極(ㄨˊㄘˇ),怪自己笨吧!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8-07-28 09:00:00
說話算話ok呀 他賣超過底價呀
作者: spencer2567 (喔迷駝佛)   2018-07-28 09:02:00
互信啦 他的確努力幫你賣超過你想要的價格阿如果不想要多給 當初大可以不說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8-07-28 09:06:00
直接找高專不就好了你底價自己設的有問題吧
作者: catsheng (虹三木)   2018-07-28 09:10:00
就是高專才會做這種事啊樓上xD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8-07-28 09:13:00
能破實價登錄的話其實的確該給一些拉XD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8-07-28 09:27:00
違法,不用鳥他XD
作者: kingof303 (乾戰玄)   2018-07-28 09:38:00
違法 不用給
作者: lagay (賴給)   2018-07-28 09:41:00
如果他有達到你的條件,道德觀念看你要不要遵守承諾,法律上是違法,規定就是6%,不過他應該也有達到你要的標準,看你想當好人還壞人吧
作者: Fujiwarano (???)   2018-07-28 09:43:00
法律沒限制屋主不能跟業務私下協議阿 所以沒違法問題況且你哪知道買方有給多少服務費 搞不好買方沒給勒然後總價10%不等於成交簽約價6% 這只有你自己知道否然後你也沒提這是多少總價的案子 難不成總價很低?你都答應人家了 只差沒寫下來白紙黑字
作者: charleschang (voyager)   2018-07-28 09:53:00
第一次聽到仲介費是這樣算!仲介費應該就是總價乘以固定一個%數(賣方最多4%)
作者: onewaya (哈)   2018-07-28 09:57:00
你當初怎麼不說加到4%就好
作者: sesirc (crises)   2018-07-28 10:00:00
當初就北七啊
作者: zusuki (小建建)   2018-07-28 10:04:00
好可憐,又一個買方羊先生被宰
作者: canis831025 (熾鸑)   2018-07-28 10:06:00
既然是小氣鬼何必當初裝大方…事實上人家也努力幫你賣超過底價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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