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文林苑釘子戶王耀德  「被說貪婪也是活

作者: TeamFallBack (寶貝寶貝我來囉)   2018-06-01 09:19:41
簡單的襯衫與同色系的卡其褲,搭上一雙已經斑駁掉色的休閒鞋,當年「文林苑」都更案
,自比為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王耀德,一度為捍衛家園、聲嘶力竭討公道。歷經4年沉潛
,近期又因有媒體報導王家分回價值上億元的新屋5戶,被網友反諷為「假扮的小蝦米」
,接受本報獨家專訪。事件已落幕4年,王耀德透露,自己並未搬回原址,原因是對於老
家的印象與眷戀仍在,「5戶是我們加上叔公家共3家人分得,且與抗爭前建商談妥的標準
一樣,並沒有因此多分到甚麼。說貪,也太沉重了。」
5月21日中午,與記者約定在捷運古亭站出口碰面的王耀德,一見到攝影機,便產生本能
的抗拒,再三表示自己想要低調,一度婉拒受訪,後經過記者溝通並保證如實呈現他所闡
述的話,王耀德才娓娓道出,近日在網路上看到網軍攻擊他與父親的言論,讓他既生氣又
無奈:「其實最後換回那5戶,跟抗爭前是一樣的比例。怎麼說呢?現在想想當時年輕氣
盛,最後處理的方式有點激烈,會被大家覺得我跟建商掛勾、認為我貪婪,可能也是我活
該啦!」
王耀德說,分回5戶中,有1戶店面與2戶各約30、20坪的住家,是他與父親王廣樹所有;
另外2戶則是叔叔家分回,所以並非王耀德1家就拿5戶。王耀德坦承:「用現在的市值來
看,5戶的確是上億資產,但我們從來沒去細算過。」
5戶總價上億的不動產,除讓網友謾罵王家,更曾在2016年、被當時正要接任政務委員的
張景森,形容為「史上最KUSO的一場社會運動」,諷刺當時為保護王家、為正義哭得死去
活來的文藝青年。但按照當時王家2棟透天厝,地坪共計56.06坪來看,約佔「文林苑」基
地總面積近1成,但新建物總建築面積超過4千坪,王家5戶共約175坪,也不過僅佔總建築
面積的4%。從該比例來看,王家分回不動產,並非獅子大開口。
另外,有網友直指王家除分得不動產,另也獲取建商不少金錢回饋,甚至因此在桃園購入
透天豪宅,王耀德聲明,建商當時有補助搬遷費約1、2百萬元,「桃園的房子是自己買的
,現在1個月還要繳貸款4萬多元。」
事件落幕後,王耀德接受財經雜誌專訪,自剖棄守心路歷程,他形容:「我超開心的,終
於把事情結束掉,覺得好輕鬆。」隨後,王耀德考上國營事業公職、結婚,因父親王廣樹
長期工作都在桃園,一家人也遷徙至桃園生活,今年,王廣樹滿65歲退休,對於當年那場
驚天動地、甚至逼使都更停擺多年的抗爭,王耀德說:「我們沒有避談,但也不會刻意去
提起。說到底,想到當時一些人、一些事還是很生氣,但算了,不想再想,這件事就是沒
成功,也沒甚麼好講了。」
走在南昌街老舊的紅磚牆、鐵皮屋旁,王耀德笑說當年那些事,彷彿一場夢,他突然有很
深的感觸:「當時放棄,是因為法官判定組合屋是無權佔有。其實當時大法官做出釋憲,
已指出《都市更新條例》中有3條違憲,但高等法院因相關條文還沒失效,維持原判。」
王耀德隨後又說:「但事件發生後,還有1次釋憲是說,法院不能以法條未失效,駁回民
眾訴訟,也就是說,我們的案例是可以重審的,如果知道,我就不會放棄了。」
「文林苑」事件中,王家被形容為「釘子戶」,王耀德的反應淡然,他說:「那時候就1
戶在那邊,說實在是很像啦!要是我是旁觀者,也會這樣形容吧!」對比現今不少卡住的
都更案釘子戶,王耀德倒認為有所不同:「很多不同意戶,是持有公寓中某1戶,這關係
到同棟樓其他人的居住安全,跟我們的狀況又不一樣。」王耀德認為,每個都更案的情形
不盡相同,但回顧自己經歷過的、與現在看到的,他說:「台北市還是需要都更啦!但是
過程要更公開透明,這樣一來,不管有沒有去『強拆』,它都比較經得起考驗。」
在整個訪談過程中,王耀德回話謹慎,不若4年前隨性,他說,支持他出來說清楚、講明
白的,是自己的太太,「雖然我們都知道,往後哪次再討論都更議題時,我們又會再被拿
出來挖苦一番。但至少,我們表達立場了。」
「文林苑」落成後,王耀德雖經常回去與叔叔一家聚會,但卻未想過搬回原址居住,他說
:「從小在透天厝長大,分回的房子不是1房1廳、就是很小的2房,住不習慣,以前爸爸
就在桃園工作,在老家時是通勤上班,後來就乾脆配合他搬到桃園。」至於分回的住家部
份,王耀德則分別出租,貼補桃園購入房屋的房貸:「新房子要養很難,『文林苑』2戶1
個月管理費就要9000元。但它現在的確很漂亮。」
訪談最後,記者詢問王耀德,如果時光倒流,是不是還會發起那場抗爭,他說:「當然會
,經過抗爭,破爛的都更制度才修法改善,很多被下流建商綁住的都更社區,才有了退場
機制。」就算可能依舊白忙一場,王耀德依舊覺得「當作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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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覺青們:馬的 哭的死去活來 還被重擊左勾拳
(幫QQ)
作者: Fukker (小強)   2018-06-01 09:39:00
得了便宜還賣乖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8-06-01 09:40:00
跟房子還是可以買但要回歸合理價及破除騙術一樣的道理
作者: YukiTW (ゆうき)   2018-06-01 09:40:00
重點不是在後段嗎? 就是因為有了那個抗爭,
作者: showing (內外兼修勵精圖治)   2018-06-01 09:40:00
應答蠻得體的阿 屌打房版的一堆高知識份子跟投資達人
作者: showing (內外兼修勵精圖治)   2018-06-01 09:43:00
Y大 重點是這個指標都更案 後續效應檔了多少人的財路?
作者: ex1986512 (ㄟ你確定)   2018-06-01 10:12:00
窮人就該為富人奴役 最佳範例還沒畢業就知道當奴才 真懂社會現實
作者: littlejackbr (liljb)   2018-06-01 10:15:00
貪心
作者: lulalla (定存利息好少)   2018-06-01 10:19:00
呵呵,人家靠這套變億萬富翁了,還有阿呆在幫忙粉飾。還有居住地那段,他在文林苑抗爭時是住在中和,他爸爸是住在萬華,根本都不是住士林,2人當時的戶籍各在中和萬華,根本不是他講的那樣。
作者: PTTcrazy (騙我不懂喔)   2018-06-01 10:27:00
都更到底是圖利誰XD
作者: cdts (想一想)   2018-06-01 10:33:00
都是文林院釘子戶害老舊社區都更進度拖慢
作者: bluesky33   2018-06-01 10:50:00
好爽我想都更都不能
作者: KobeEatShit (劉德鴻)   2018-06-01 11:08:00
那有沒有分一戶給抗爭的學生?
作者: harlem77 (asdd)   2018-06-01 11:28:00
說我貪 太沈重 <--阿是金城五上身喔
作者: amiah (向前向後)   2018-06-01 11:31:00
鄉民 覺青出力不少,連雞排珍奶都沒有
作者: sunlin18   2018-06-01 11:39:00
覺得委屈不就是為了要貪那多一點嗎?貪念跟正義也可以理所當然的畫上等號,這麼多覺青被他的私利耍的團團轉,的確很聰明。
作者: playcat017 (playcat)   2018-06-01 11:53:00
一點都不貪~跟一般都更案來說真的分很少!56坪佔1成,所以~總基地560坪....560坪可以蓋4000坪?假設所有數字是確定的!那4000坪的1成大概是400坪,又現在都更建商:地主大約分5:5到4:6.假設可分地主5成則應分200坪是合理的~現在只有175坪,也就是說~建商佔了5成以上的佔成,如果這還是這起都更案中最優的的條件,那合理懷疑,建商好像賺更大~沒有人檢討建商利潤,難怪有建商說,賺不到30%就不算成功。現在還可以帶風向批判某些人
作者: cdts (想一想)   2018-06-01 12:03:00
政府要拿出作為加強對付釘子戶 不然老屋受不住地震火災
作者: skinny27 (skinny27)   2018-06-01 12:05:00
幹您良不要臉操王家垃圾
作者: sendtony6 (TY)   2018-06-01 12:38:00
就是貪阿
作者: littlejackbr (liljb)   2018-06-01 12:41:00
覺青去跟王家領雞排呦
作者: catmen (羊拉琴)   2018-06-01 12:41:00
都不看內文的膩
作者: ex1986512 (ㄟ你確定)   2018-06-01 12:44:00
窮人好好看清社會是怎麼運作的
作者: lwamp (堯堯)   2018-06-01 12:48:00
建商更貪 結果酸王家 眼紅就直接說不用拐彎抹角
作者: ex1986512 (ㄟ你確定)   2018-06-01 12:49:00
抱持著自以為正義感 連自己都養不起 只會怪政府
作者: moocow (void)   2018-06-01 13:16:00
土地占10% 結果分回來的175坪才只占4% @@
作者: lolo961124 (樂樂)   2018-06-01 14:28:00
某S爵青又來護航了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8-06-01 15:03:00
6%工程款和建商的分吧
作者: showing (內外兼修勵精圖治)   2018-06-01 15:45:00
有人都初估算給你看了 還在貼標籤 真有趣也難怪 這麼多鄉民幫忙贊聲 幫建商酸地主 建商才這麼有恃無恐 不過人家吃肉喝湯 您啃到骨頭了嗎?
作者: chiefchief (Work It!!! )   2018-06-01 15:53:00
錢拿到了 想洗白????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8-06-01 17:47:00
又要無視袋地跟強制改法這段,嘴上不說出來的(攤手
作者: ViktorGoogle (維克多孤狗)   2018-06-02 02:12:00
689.2覺青崩潰
作者: u0111259 (Meistersinger)   2018-06-02 11:33:00
批評他的就是網軍?
作者: ttamah (心之所向)   2018-06-02 13:52:00
與抗爭前建商談妥的標準一樣?那抗爭是為了爭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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