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anapple (蘋果)》之銘言:
: 最近看到關於老屋加裝電梯的新聞,說歷經七年才完成個位數的案件。
: 閒來無事,就上網查了相關規定,覺得這項政策優惠很不錯,可以補助一半的經費,電梯
: 蓋完,直接從沒電梯的公寓升級到電梯華夏;除此之外,新增電梯的面積還可以列入公設
: 面積計算,每戶大概又可以補登一坪多的面積,房價直接躍升。感覺對住戶來說是穩賺不
: 賠的生意,但怎麼感覺政策施行的成效沒有很好,成案量寥寥可數,這中間有什麼原因嗎
: ?
這條例其實還不錯,不過說實話這只對雙北或者有土地價值的公寓有吸引力
那雙北的成功案件為什麼還那麼少,可以分兩部分來看:
1. 硬體條件:
重點在於法定的空間夠不夠,一般來說公寓有所謂的前巷和後巷
要增設電梯要看法定的土地空間足不足夠,
以下為大多數成功案件的公寓正上方之鳥瞰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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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樓 | | 1-5樓 |
| 建築物 | 樓梯 | 建築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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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空間 | 法定|法定| 法定空間 |
| (被一樓佔用) | 空間|空間| (被一樓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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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以上
住戶大門
既然蓋電梯,必須也蓋在原本的土地範圍內
而多數一樓住戶之前的法定空間,大多數或者幾乎被一樓佔用。
只剩下上面那張圖中間的部分可以增設電梯
黃色的部分為最佳增設電梯位置
蓋完電梯後,剩下來的走道空間,又必須符合法規(120公分走道寬)
電梯假設120 X 120大小
那就得法定空間就得120 + 120 = 240公分
我看市面上的舊公寓,法空的面寬好像不太夠。
解套方法:
a. 要求一樓違法佔用的法空退讓出來...but...(以下略)
b. 更改電梯規格,用電梯不落地改用梁柱支撐的方式
然後住戶要搭電梯要走到2樓,從2樓開始搭。
但是這樣一來全體住戶的意願性就....
2. 即使法定空間夠,需要住戶一定比例同意
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均超過3/5
且所有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2/3之同意
扣除掉1樓,2樓將是最難說服的對象。
因為對他們而言,2樓並不太需要電梯。
而以往成功的案例,都是越高層樓出錢比例越高。
如果以5樓公寓來看,費用比例從2到5樓分別是1:2:3:4
政府補助200萬,增設完一部電梯約400萬(by 崔媽媽基金會),住戶總共出200萬
則每層樓分別是:20萬,40萬,60萬,80萬
如果一層兩戶,則再除以2
對2樓兩個住戶而言,出個10萬則有電梯,意願應該提高很多
不過假設今天2樓打死不出錢不同意的話
解套方法:
1. 總數3/5比例通過,3-5樓住戶就剛好六成,土地面積要超過2/3的部分,
直接找1樓協議。在不出錢又不會減少其佔用的法地空間的情況下,應該可以談看看。
2. 二樓不同意,也不出錢,電梯就協議好只達到1,3,4,5樓,直接跳過2樓
3. 然後電梯再外加磁卡,無磁卡不能搭,避免2樓之後搭電梯搭到3樓再走下來。
4. 電梯的電費和維護費用,2樓不用出
大概是這樣,如果都更遙遙無期,住戶之間可以討論用增設電梯
公寓變成華廈,使用面積大,不失為另外一種讓公寓重生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