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故事有點長,但因為小弟近乎是拿出畢生心血購買的房子,實在有點難過....
想請問各位的經驗及專業意見...給我指引
內容如下:
交屋時間:2017/12月底
房況:18年中古屋頂樓
經由房仲和屋主斡旋及驗屋期間皆有再三確認是否有漏水情形,屋主反映未曾有漏水情形
發生過,也載於契約並未有漏水情形,就很開心的交屋了。
於近期開始準備裝潢期間,發現於一個類似儲藏室的空間,將雜物清除後,發現牆面有漏
水情形,很快通知房仲並介入處理,房仲和屋主也經過討論,願意支付相關修繕費用,原
以為事情就此結束。
於隔兩週後在頂樓做訪視時,再次發現不明的釘子於頂樓地面,經過抓漏的確認,實為防
漏措施,代表屋頂曾經做過‘打針防水工程’,當時聽到想到震撼.....也立即聯絡了房
仲,前屋主表示對於頂樓的情況完全不知情,小弟以正面處理事情的態度,聯絡管委會詢
問紀錄,管委會也表示完全沒紀錄,也並不知情何時何人於此地做了此事,甚至表示應該
為此住戶要負責,看是前屋主或是小弟我要負責之後若有漏水情形的修繕.....(聽到真
的很無言也很生氣....)
房屋雖然目前並未有持續性的漏水,但任何人應該都能理解,小弟花畢生積蓄購買的屋子
,在告知非瑕疵品的情況下....竟然在交屋後才知道都是瑕疵.....我想詢問的問題:
1. 是否管委會無法卸責?此為公共區域卻有人於頂樓做了此工程,此時管委會表示不知
情,代表失職。更應該由管委會介入了解,不是嗎?
2. 雖已完成交屋,初發現的漏水屋主也全額負責,但仍想詢問,是否前屋主表示頂樓防
水工程不知情就可以完全卸責?小弟是否有爭取權益的可能?(例:價金賠償、解除契約
)
3. 房屋內部目前除了初次發現的儲藏室,其他部分並未有漏水情形,屋頂這樣的情形若
之後發生漏水,是否一樣有五年的追訴期? 還是我該如何處理會比較好?
真的有點慌和迷惘....買房不易....如此的夢想以為實現了....卻又遇到這樣的困難
需要各位版大給我點寶貴的意見,拜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