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買了一間房子,約三十六戶,沒有管理員,但有收管理費的某住戶。
她跟我收費的時候,跟我抱怨說還是年輕人比較好溝通,六樓的某戶,已
經一年沒有繳費了。她跟對方要錢,對方還一直拖,實在可惡。
我問阿姨說,為什麼不寄存證信函?
她說:「我們這棟樓,在多年前曾經被小偷偷走電梯的緊急發電機,所以
現在這棟大樓是沒有緊急發電機。」要成立管委會才能寄存證信函?有些
住戶就是吃定這棟樓沒有管委會,才會常常耍賴不繳管理費。都要她一直
去催討,要錢,才能討到錢。
然後就一直抱怨。想請教一下,在買了之後才知道原來有這些問題,目前
想請教的是,大樓有電梯(七層)但沒有緊急發電系統是不能成立管委會
嗎?若有某一、二戶就是不繳管理費,該怎麼辦呢?
因為阿姨有點年紀,也不會用電腦做報表,一些帳都是用手寫,然後貼給
大家看。有點想要不要跳下來接管理員,接這個是否是一個大麻煩呢?請
大家給點建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