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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梁珮綺台北13日電)台北市文資會今天指定俞大維故居為市定古蹟,並將提
報給文化部進行國定古蹟審議,不過,因涉及都更爭議,建商後續將循法律途徑,爭取權
益,已發包的工程將中止。
前國防部長俞大維曾居住溫州街22巷4號達28年,保存問題引發關注,台北市文化資產審
議委員會今天上午9時30分召開第99次會議,審議俞大維故居文資身分等案。
審議案討論近3小時,包括陳情人、提報人、台大代表、建商代表、住戶代表等人登記發
言,台大由副總務長徐炳義為代表,強烈表達台大依民國95年文資會決議進行老舊宿舍更
新,若要指定為市定古蹟,希望文化局、文化部每年能挹注足額維管經費,並補助台大34
戶宿舍興建經費。
都更戶代表陳先生在會中表示,當初建商與其談都更時,再三確認一切合法,也相信市府
的公權力,沒想到都更案動工後,卻突然大轉彎,而在談都更的10年來,從來沒有人提報
此處為俞大維故居,他也為此背上30年貸款,與妻子夜夜失眠,痛訴虧損誰來賠償?
都發局長林洲民則在會中建議,技術上可將俞大維故居移轉90度,既可保留俞大維故居,
都更案也可順利進行,此案將為台北市都更與古蹟保存雙贏的經典案例。委員米復國、李
乾朗、李斌、王惠君皆贊成,李乾朗說,俞大維故居屬日式宿舍,若要整修須拆掉重組,
且具備文化價值的建物移動也有前例,如大稻埕教會移動8公尺。
文化局副局長田瑋說,依文資法第36條規定,古蹟不得遷移或拆除,但因國防安全、重大
公共安全或國家重大建設,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保護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召開
審議會審議並核定者,不在此限。強調古蹟並非完全不能移動。
至於要給予俞大維故居何種身分,各委員意見不一,有委員認為此案價值在於無形的歷史
文化資產,指定為歷史建築較恰當;有委員認為應列市定古蹟,因歷建無法往上提報中央
審議為國定古蹟。
最終以投票形式決定身分,16名有投票權委員中,有11位同意、5位不同意,達2/3通過門
檻,指定俞大維故居為市定古蹟,並將提報文化部進行國定古蹟審議。
田瑋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若古蹟要遷移,必須提報相關計畫給中央主管機關,由中
央主管機關審議。他說,台大的主管機關為教育部,文化局會先擬好一份遷移相關草案,
再考慮送教育部或文化部進行後續審議。
建商桓億建設董事長陳志瑤會後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一切依法行事,都更案談了10年,工
程已發包、住戶也都搬離,如今必須中止;他也抱怨,文化局先射箭再畫靶,而文資委員
今天審議時也已有既定想法,後續與律師討論後,再循法律途徑,爭取該有的權益。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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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政府不是說要推動都更嗎?台北市政府這下要賠大了,幫建商,原住戶,台北市政
府QQ